依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114年9月3日 宜長照字第1140013097號 函辦理
一、目的
宜蘭縣長期照護管理所為提升居家式長照機構提供為加強居家服務督導員管理及溝通之專業技巧,以提升居家服務品質,爰辦理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計畫。
二、 指導、主(協)辦單位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主辦單位:君城人文股份有限公司附設宜蘭縣私立君城居家長照機構
三、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登錄於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居家服務督導員,且於111 年 9 月 2 日前尚未完成「居家服務督導員在職訓練(基礎訓練)」者。
(二) 依 111 年 9 月 2 月「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公告後,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新登錄於居家式長照機構者。
(三) 人數:50人
四、課程日期及地點
(一) 日期:114年10月2日(星期四)、114年10月9日(星期四)、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
(二) 地點: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4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五、費用:免費
六、注意事項:
(一)此為資格訓練,無審認繼續教育積分。
(二)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含嬰幼兒)。
(三)參加學員全程請務必隨身攜帶證件備查,以防冒名頂替。
(四)如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
(五)為珍惜資源,如報名後無法參加,請自行來電取消報名。
(六)請自備環保杯。
七、完訓條件:
(一)受訓對象之出席率應達100%並依規定繳交個案報告。
(二)所有課程完訓,始得取得完訓證明,因遲到與缺課而無法完訓,請自行負責。
(三)受訓期間離職視同放棄受訓資格、原則不得補訓及完訓條件。第二天與第三天需要繳交學習報告且報告須有單位主管簽名並核章始得取得完訓證明(如為業務負責人需加蓋機構章)。
(四)訓練單位核發主辦機關載明核備文字號之結業證明書,並應將完訓名冊(含出席情形、報告繳交情況及結訓成績),送受訓對象之登陸機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五)居家服務督導員依規定參加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書者,不同直轄市、縣(市)應相互採認,並由任職機構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正式認證。
八、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19日下午17:00止。原則以領有居督員臨時證屆期日近遠為優先錄訓,確認錄取名單將於9月26日公布並電子郵件通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上傳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居家服務督導員臨時證」截圖檔,提供本單位審核參訓課程資格。臨時證必須於上課期間內皆有效,如將於上課期間無效者,報名前需向地方主管機關更新臨時證。
君城人文股份有限公司附設宜蘭縣私立君城居家長照機構
劉主任/王小姐(03-9901966分機66/61)
電子郵件:jchcoltd152@gmail.com
即日起至09月07日僅開放宜蘭縣民報名
09月08日至14月日開放宜花東報名
09月15日至09月19日開放全省報名
於非開放報名日期進行報名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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