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實施對象:以本校經家長同意之在學學生為服務對象,且每日放學後確實需要照顧之學童。
二、實施日期及時間:
(1) 114.9.4起至115.1.19結束 每週一、四、五中午12:40~下午16:00
(低年級學生,小一新生名額有20名)
(週三可另行選擇是否參加)
(2) 114.9.3起至115.1.14結束 每週三中午12:40~下午16:00
(全校學生-混齡編班,小一新生名額有8名)
三、實施原則:
(一)以學期為單位,本學期開學第一週即開始上課。
(二)欲參加者請於8/25(一)晚上8:00進行線上報名登記,錄取標準以報名表單上的報名時間為依據,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進行錄取,報名額滿為止,並列5位候補,如有缺額再依順序遞補。(錄取名單會在本校網站公告)
(三)課後照顧課程以生活照顧、作業指導及團康活動為主,或以老師專長來調配實施課程,不做超前進度之教學。
(四)每班學生以20人為原則,打破班級界限,以同年級學生平均編班。報名額滿為止,不再超收學生。
(五)若參加總人數未滿15人時,學校得視情況停辦。
(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報名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正本))優先並免費參加。
(七)依據規定,學生參加本服務之退費依下列方式辦理:
1.因可歸責於學校、主辦或受委託辦理者,以致活動停辦時,應依所餘節數之比例退還費用。
2.因可歸責於家長或學生者,開班後上課未滿活動課程三分之一者,退還百分之五十;開班後上課滿三分之一以上,則不予退費(請謹慎考慮)。
(八)家長需負責學生放學接送,請家長務必準時於放學時到校接送,以維護您子女的安全。
(九)錄取學生會再請家長填寫「本人願意督促孩子在學校課後照顧班上課期間,嚴守學校紀律並準時於放學時間接送學童放學,若學生有特殊情形發生須立即接送。」同意書,家長簽回同意書後,將會再製發繳費單繳交課後照顧班費用,繳費後無特殊原因概不退還,絕無異議。
四、課後照顧班別的上課時間及收費金額:
(一)低年級每週1、4、5 下午 12:40~16:00班 4012元
(二)每週三下午 12:40~16:00班 14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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