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台運動室使用規則
為加強管理,特訂定本規範,使用者均應遵守,並請尊重現場管理人員之指導。
1. 禁止於非開放時間及非預約時段進入。
2. 每時段預約5人為上限。
3. 每人一周預約5個時段為上限。
4. 同時段人數較多時,每人每機台限使用30分鐘。
5. 該時段不克前來,請事先致電02-26068760 #129 柯小姐告知。
6. 若臨時要來運動,請事先致電02-26068760 #129 柯小姐告知,並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運動。
7. 進入衛生所運動,請攜帶名牌入內,以便門口確認身分。
8. 為加強管理,請該時段第一位入場者,至一樓櫃台確認預約運動名單後,給予門鎖鑰匙,結束後再歸還值班櫃台。
9. 運動場區禁止飲食(飲用水除外)、吸煙、飲用含酒精類之飲品、嚼食檳榔或口香糖。
10. 禁止隨地吐痰、丟棄垃圾、汙損場地、防礙他人活動等有礙公序良俗之行為。
11. 禁止用火、炊煮、賭博等具破壞性、危險性或違法性之行為。
12. 禁止於室內(大廳、走廊或室內空間等)奔跑、嬉戲、攀爬等行為。
13. 禁止攜帶動物、違禁物品等入場。
14. 使用者應依各場館(地)屬性,穿著合適之服裝、使用安全無虞之運動用具入場,並評估自身狀況,如有不宜運動之相關症候或法定傳染病者謝絕使用。
15. 使用者自身財物等應自行保管,本場不負保管責任。
16. 如遇場館(地)無法使用等情事,本場得隨時暫停使用。
17. 違反本規範經勸導仍不改善,本場得立即中止使用權利並令其離場,不得異議,因此衍生之損害,本場並得請求損害賠償,情節重大者,依法究辦。
18. 本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09月報名預約名單,於09/01開放報名
10月報名預約名單,於10/01開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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