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008884 號函辦理。
二、宗 旨:為推展正當休閒活動、提倡保齡球運動、促進身心健康並增進全國大專校院體育活動交流。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委員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
六、承辦學校:輔仁大學。
七、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桃園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中壢亞運保齡球館。
八、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23日至8月25日(星期六~一),共三天。
九、比賽地點:中壢亞運保齡球館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愛里仁美93之90號,TEL:03-465-8722)。
十、參賽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
十一、邀請參加單位: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教育局處單位。
十二、參加資格:
(一) 以各單位正式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及專職約聘僱人員為限。
(二) 各單位之兼任教職員、各類研究計畫專兼任助理、部派專任教練、各附屬單位人員及軍事院校服義務役者,均不得參賽。
(三) 退休人員以曾退休學校為報名單位。
(四) 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教育局單位。以編制內之員工及約聘僱人員為限。
十三、比賽分組:
(一) 公開組: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皆可報名參賽。
1.男生組。
2.女生組。
(二) 長青組:凡年滿55歲【民國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
1.男生組。
2.女生組。
十四、比賽項目:公開組、長青組:
(一) 團體賽 (個人賽)。
(二) 雙人賽。
(三) 全項。
(四) 盟主賽。
註:報名時如不足2人 (隊) 及全項賽制如不足4人時,則取消該項賽事。
十五、報名及比賽限制:
(一)所有組別各單位只得報名一隊 (4人) 為主隊,角逐各競賽項目,其餘運動員只得角逐個人賽及盟主賽獎項,並且不得與主隊配組,其雙人賽制之5局大會以聯合國編排方式穿插安排以完成賽事。
(二)因本賽事無候補人員,各隊不得於技術會議時更換主隊名單,倘若原始報名主隊人員無法參賽造成不足4人時,才可由原始報名人員第7人(含)以後遞補,若無列名於原始報名名單內之人員,不得遞補之,遞補人員請於技術會議時提出,技術會議結束後,不得再提出更改。
(三)每人限報名一隊(組)。
(四)男生組若人數不足時得以女生運動員遞補(遞補女生運動員不得再參加女生組各項賽制,其成績均計算於男生組中),惟女生組若人數不足時不得以男生球員遞補。
(五)凡報名公開女生組選手,皆以實際成績計算,不另加分,但曾當選保齡球國手之女運動員報名公開女生組比賽,每局得讓分8分,長青組亦同。
(六)凡女生球員遞補報名參加公開男生組之各項賽制時,每局比賽得加分8分。
(七)凡曾當選保齡球各級國手之女運動員遞補報名參加公開男生組之各項賽制時則不加分;凡曾當選保齡球國手之男運動員於各項組別賽制中比賽,每局得讓分8分,長青組亦同。
(八)各組別報名人(隊)數僅1人(隊)時則取消該組別比賽。
說明:
一、基本資料完成後,請務必點選參賽選手詳填選手資料。(可報名1~N選手)
二、參賽選手資料完成後,務必點選-暫存人員(新增)
三、如需增加參賽選手,請點選-再新增一員團體報名資料
四、完成上列一~三後,請點選-送出/Submit
註:個人資料僅供本次賽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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