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蓮縣政府為推動職場平權,加強性別工作平等及防制就業歧視的認知,並關心勞動者權益及勞工工作情形,辦理防制就業歧視標語徵選活動,並分為高中組、大專組及社會組,透過徵選活動將職場平權之觀念推廣至校園,讓職場平權的觀念向下扎根,讓民眾更容易了解職場工作平權法規內容,創造更多友善職場環境。
二、指導單位:勞動部。
三、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四、徵選對象:區分為高中組、大專組及社會組,共3組。
五、徵選規則:
(一)參選者可參考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等指標之一作為發想主題。
(二)標語限15個字(含標點符號)以內之單句或雙句,以簡潔、響亮、有創意、便於記憶為評選原則。
六、徵件方式:
(一)投稿一律採線上報名,每人限投稿一件,且不得跨組報名。
(二)參選者請至徵選活動網址(https://reurl.cc/VWENZZ)報名,並應依指示填寫「報名表單」。
(三)徵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七、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選作品之評選作業,參選者對評選委員之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八、評選標準:作品契合主題40%、創意性30%、口語順暢性30%。
九、活動獎項:本活區分為高中組、大專組及社會組,共3組,每組選出前3名、優選5名及佳作5名,獎項如下:
(一)第一名:5,000元禮券,獎牌1座。
(二)第二名:4,000元禮券,獎牌1座。
(三)第三名:3,000元禮券,獎牌1座。
(四)優 選:1,500元禮券,獎牌1座。
(五)佳 作:1,000元禮券,獎牌1座。
十、得獎須知:
(一)得獎者名單將於114年11月14日前公告於本府社會處網站-最新公告專區,並由主辦單位以電話或E-mail通知,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二)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簽署領據,以利核銷。得獎者如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署領據。
(三)承辦人聯絡資訊:03-8227171#390,林先生。
十一、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一)參選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若評定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奬項、獎金(商品禮券)外,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並由次優作品遞補;如主辦單位已將作品運用於相關文宣製作,因侵權致生之損害,由該作品提供者負責賠償。
(二)參選者同意將參選原創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專屬授權活動主辦單位,以作為其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如電視、網路等)、文宣事務用品(如光碟、書籍手冊等)或以其他方式(如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進行防制就業歧視相關宣導活動推廣之用。
(三)參選者同意於獲獎後,將參選原創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讓與活動主辦單位,且不得對其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行使任何權利。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獲獎資格,參選者應返還獲獎所受領之全部獎金(商品禮券)、贈品及獎狀,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全部損害,且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選者須詳閱活動相關規範,並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若參選者作品或所提供之相關資料不符規定,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選作品內容不得有毀謗他人,侵害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推廣之內容必須以達到正確推廣觀念,嚴格禁止散播負面訊息,並不得有色情、暴力、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等內容,如有違反法律規定,參選者應自行負責。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消參選資格等。
(三)全部參選作品均不予退件,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作為公開宣傳推廣之用,均不另致謝酬。
(四)參選者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五)徵選活動之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選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商品禮券)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商品禮券)總額為限。
(六)投稿Slogan若有重複,如遇獲獎將依投稿時間較早之參選者投稿作品為得獎者。
(七)參選活動報名表資料不實、錯誤,因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該獎項將予取消,且不予遞補。
十三、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隨時修正或補充,並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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