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划船協會114年度C級教練暨增能講習會申辦計畫
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4 年7 月4 日體總業字第1140001780號函備查
一、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辦理。
二、目的:為提昇我國划船教練素質,培養基層教練人才,建立教練指導訓練更具科
學化方法,以利提昇我國划船運動的全面發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協辦單位: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六、舉辦日期:114年8月13日至1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
七、舉辦地點:
1.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地址: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
2.新北市大都會公園微風運河/實際操作
八、報名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二) 日 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14日中午12點止
九、報名費用:講習費暨檢定新臺幣2,500元整(考試取證)/講習:1,500元整;
證照製作費於考試通過後繳交300元領取證照。
匯款帳號及聯繫方式:
1.匯款帳號:金融機構:國泰世華銀行內湖分行(銀行代碼:013)
戶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帳號:073-03-200394-7
匯款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匯款後五碼,並請於7月21日前完成匯款程序,逾
期將不受理。
2.聯繫電話:02-27735755;02-8771-1434
4. E-mail:ctara707@ms16.hinet.net
十、報名資格:需高中(職)畢業,需年滿20歲(依生日當日),對划船教練有興趣者。
十一、講習名額:預定30名(額滿截止)人數須達10人(含)以上才開班授證。
十二、及格標準/發證方式:
1.參加講習會者須全程參與,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應填具請假單,
但不得超過8小時以上。講習會期間缺課達五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2.凡參加本次教練講習考試分為學科考試佔100分,成績總合須達70分以上
者(學科80%、20%),備冊經本會呈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核發C
級教練證。
十三、其它注意事項:需檢附近一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及具結書。
十四、本計畫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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