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石鄉有機耕作產銷量調查
主辦單位: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執行單位:永譽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一、為瞭解本鄉有機耕作產銷狀況,蒐集從農者建議,為本鄉農業發展規劃奠下基礎。
二、調查對象包括經【臺灣有機農業資訊網】查詢截至114年5月、本鄉有機認證狀態為通過的農戶。
(一)調查本鄉有機農戶113年5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作物概況,項目包括作物種類、產期、產量、產值、產地、通路、是否參加產銷班、合作社等組織以及連絡電話;其中產地以部落為單位、通路包括農民所送市場名、公司行號或農產組織名等。
(二)同時調查農戶是否有與作物相關之農業推廣建議。
三、本案已委託【永譽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執行,敬祈各農友配合調查。
【個人資料運用說明】
永譽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以下稱我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
1、蒐集之目的:適用於臺端參與「113年尖石鄉有機耕作產銷量調查委託專業服務案」所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行為。
2、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臺端於其下問卷所填載或與我司公務往來期間所產生屬於個資法第2條所定義之「個人資料」。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本案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我司因執行公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地區:本國。
(3)對象:1.新竹縣尖石鄉公所。2.配合依法調查之機關。3.配合主管機關依職權或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4.基於善意相信揭露個人資料為法律必需。5.有利於臺端權益。6.經臺端同意。8.基於本案契約關係,我司依約履行提供個人資料義務。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臺端得以書面或致電我司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得向我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我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得向我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臺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我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我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臺端請求為之。
5、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臺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我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作業,致無法提供臺端相關服務。
如臺端已詳閱上述所告知事項並清楚瞭解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即表示同意上述內容並可開始填寫下列問卷。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尖石鄉公所農業課,電話:(03)5841001分機:303 林鴻耀技士
或專案管理人-永譽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何國徵顧問,電話:(02)87851001分機: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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