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度桃園市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計畫
焦點座談會
為深化《兒童權利公約》精神落實於本土實務,打造多元、包容且具互動性的討論平台,誠摯邀請您參與本次焦點團體訪談!透過實務工作者的參與與分享,凝聚社會行政與公私協力的觀點,建立兒童權利教育訓練課程的實質需求評估基礎。
焦點團體訪談用意在於多元、包容、互動的情境底下,進行一系列的聚焦式討論,一方面,邀請與該焦點團體主題有關的實務工作者,藉由人群服務的參與特質,藉此讓規範層次的各項兒童權利旨趣,達到本土經驗的銜接性轉化,特別是嫁接於從社會行政到公私協力的交叉視角,據以落實公約教育訓練所應該要有的需求評估機制設計,借以此作為質性議題分析,以作為課程議題區分安排規劃使用。
考量兒童權利公約條文涵蓋甚廣,將以維護兒童權利之四大基本原則為:「生存及發展權」(第6條) 、「禁止歧視」(第2條)、「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第3條)以及「尊重兒童意見」(第12條)作為蒐集需求意見之分項,後續再延伸具體化主軸以作為規劃進階工作坊課程,焦點團體內容如下:
(1)焦點團體場次:辦理2場次。
場次 | 時間 | 對象 |
場次一 | 114年7月22日(二)13:00-15:00 | 公部門人員 |
場次二 | 114年7月22日(二)15:30-17:30 | 民間單位工作者 |
(2)焦點團體對象(民間單位工作者):以目前從事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 條規定之專業人員(如托嬰中心、安置機構)、寄養家庭、收出養機構、居家式托育服務之居家托育人員(寶保母)、訪視輔導員實務現場工作者。預計10~15人。(現場備有餐點,歡迎踴躍報名)
(3)焦點團體地點:桃園市綜合會議廳301會議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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