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家長於下列表格勾選貴子弟114學年欲報名參加的多元社團、課後照顧班,填表完成後請至個人信箱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報名時間為114/08/18中午12:00~114/08/22中午12:00。如有相關疑問請來電洽詢輔導室(3801394#311 劉老師)
※113學年曾代表學校至「校外」參賽、表演學生為優先名單,如社團額滿學校將予優先錄取。
※以下為中興國小課後照顧班暨社團規章,請家長撥空詳閱,如報名即代表同意此規章。
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小課後照顧班暨社團規章
一、課後照顧班目的: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安排適當課後活動促進兒童健康成長、
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協助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
二、課後照顧班暨社團注意事項:
(1)本校課後照顧班暨社團相關費用係由學校支出,因人力與時間資源寶貴,學生報名後請按時參加。並為了學生安全,如須請假請務必告知貴子弟級任導師,由導師轉知課照班及社團老師知曉。
(2)課後照顧班以輔導完成學校班級作業為主,老師不另行授課或考試,由課照老師視情況進行課外活動,課外活動須以全班為單位,團進團出為原則,學生離校後不得再返回課後班,但校內活動(社團、學習扶助等)不在此限,以維護學生安全。
(3)課照放學時間為下午5:00,為顧及孩子放學安全,請各位家長準時到校接送,如有特殊情況需固定時間提早離校、自行走路回家或有固定時段無法上課者,須確實告知學校,以保護學生安全並維持課照班及社團良好秩序。
(4)參加課後照顧班或學校社團,學生應遵守「中興國小課後照顧班暨社團學生常規管理準則」,聽從課照班及社團老師的指導,違規者將予以記點並通知家長。
(5)因校內人力有限,請家長務必每日放學時,準時於5:10前接回貴子弟,學期中若家長逾5:10未接回,則予以記點1次。如超過5:30未接回,視同重大違規。
(6)為維護學生安全及校園教學秩序,家長下午接送時,如提早到校請於校門口等待,勿在學校內任意走動或至課照班、社團等教室外觀看。
(7)家長如於校園停車,停車時車輛務必熄火。學生放學時統一至警衛室旁走廊集合,請勿自行讓孩子到停車場上車,以保障學生安全。
(8)違反相關管理準則或逾時未接回記點累計達3次,經學校確認,即暫停本學年學生課後照顧班及社團參與資格,不得有異議。
三、中興國小課後照顧班暨社團學生常規管理準則:
※學生參加課後照顧班及社團,視同正式上課時間,學生需遵守下列學校規定,
以維持秩序並顧及班上所有學生學習權益,如違規則予以記點1次。
1.上課須準時:上課鐘響後不滯留在教室外,準時進教室上課。
2.上課守秩序:上課時學生須在教室或上課地點。未經上課老師同意,不可任意
離開或走動,影響教師授課。
3.請假須告知:如學生請假請家長務必通知級任導師,不可任意缺席,如為規律性
請假則請於學期初告知學校。
4.聽從指導:上課時態度認真守序,並聽從老師指導,不可影響課堂秩序。
5.尊重同學:在校與同學互動要互相友愛尊重,避免言語或肢體衝突。
6.愛護公物:課後照顧班及學校公用物品須愛惜使用,不可任意毀損或丟棄。
※違規處置方式
1.第一、二次違規,經課照班或社團老師予以口頭規勸,並由學校黏貼記點通知紅
單於學生聯絡簿上,告知家長學生具體違規行為,請家長瞭解貴子弟違規情形並
予以教導以期改善。
2.第三次違規,則以電話通知家長,並暫停本學年一切課照班及社團資格,不得有
異議。
3.除上述規則外,如有重大違規情事,如偷竊、恐嚇他人、嚴重言語或肢體衝突、 惡意破壞公物、不服從上課教師指示致有安全疑慮、家長超過5:30仍未接回等
情事,經學校確認則不待記點3次,立即停止本學年一切課照班及社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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