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教育訓練
一、依據:114年度地方衛生機關心理衛生業務考評及精神衛生法第48條辦理。
二、目的:強化本縣第一線人員處理緊急精神護送就醫及因應24小時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處理第48條所定事項,共同保障精神疾病病人權益,以完善緊急精神醫療處置特辦理。
三、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四、參加對象:衛生所護理師(士)、心理衛生專業人員、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承作醫院、警察、消防人員及社政等相關人員大約450名。
五、辦理日期:114年7月7日8:30-12:10。
六、辦理地點:屏東縣政府大禮堂。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ec267c8fbe6ce371 報名。
八、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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