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立後甲國中113學年度快活計劃暨
健康促進學校合作教育盃班際三對三籃球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提倡全民體育,推展籃球運動,以培養學生團結合作積極進取之精神
及提高運動興趣為目的,藉此宣導健康促進學校及快活計劃之議題,促
進學生對健康促進學校及快活計劃內涵的了解,以達健康學校的目的。
二、依 據:依南市教體字第0961254890號涵辦理
三、主辦單位: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四、承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五、比賽日期:114年6月3日(二)上午8:00~11:30
六、比賽地點:本校籃球場
七、報名辦法:
(1)日期:即日期至114年5月26日(一)截止報名。
(2)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網路報名(學校首頁最新消息)。
(3)以班為單位,每班限報男、女各一隊,每隊最多可報名4人且不得重複報名。
(4)若男、女生參賽隊數不足4隊,則不予辦理比賽。
(5)比賽時間公佈於進德堂體育組,參加球隊請自行觀看,並準時出賽。
八、獎勵辨法:
(1)擔任本次工作人員及裁判之老師給予嘉獎乙次。
(2)分男、女兩組比賽,各組錄取前四名。
九、比賽制度:預賽為環循制;決賽為單淘汰制,分組由體育組公開抽籤決定。
十、比賽規則:
(1)每隊報名四人,開賽時需有三人出賽,不足三人或檢錄不到者以棄權論(8:0)。
(2)分數採8分制,每場計時8分鐘,最後1分鐘停錶。先得8分之隊伍即獲勝;弧線外得2分、其餘地方得1分、罰球每球1分, 犯規球進加罰1球;若比賽時間結束,則判定領先球隊獲勝。
(3)時間結束後平手時,預賽採罰球方式;決賽採先獲得 2 分的球隊獲勝。
備註:弧線為場地三分球線。
(4)無籃下3秒鐘限制。
(5)比賽開始或因死球重新發球時,裁判球給防守球員,待防守球員傳球給進攻球員後,立即開錶進行比賽,進攻球員可直接投籃。
(6)回線定義:新進攻方運球或傳球至弧線外,持球者雙足皆不在弧線內區域,即完成回線,始可開始進攻。如有違反,裁判以手勢確認,不做口頭提醒。
(7)每一次投籃或最後一次罰球得分後,新進攻方需回線來恢復比賽。同時新防守方不得於籃下「半圓進攻免責區域」防守,第一次違反者予以警告,再次違反予以技術犯規(團隊犯規2次+罰球1次)。
(8)第二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不進時,雙方爭奪籃板球,進攻方得球後可繼續進攻,防守方得球後成為新進攻方,需回線始可開始進攻。
(9)攻守如有轉換,新進攻方皆須回線,抄球後不得直接進攻。
(10)爭球(球卡框)狀況中,防守隊將獲得新的球權。
(11)當球成死球後於互換球權之前,任一隊可請求替補。替補員在其隊友踏出球場且與其建立身體接觸後始可進入球場。替補僅可於指定邊線內執行,且毋需向記錄台請求。
(12)個人犯規累計於團隊犯規:
達7、8、9次對方罰球2次;達10次對方罰球2次+對方球權。
(13)未列事項概依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14)發揮優良運動道德精神,並確實遵守裁判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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