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長佳盃3X3公益籃球賽(高中/國中/國小組)報名簡章
壹、宗旨:為積極推廣籃球運動,致力推廣全民運動風氣,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展現運動家風範,特辦理本項比賽。
貳、大會組織:
一、 指導單位:長佳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暨臺北和平籃球館
三、 協辦單位:DLIVE達樂友貿易實業有限公司、歐萊國際運動行銷有限公司
參、比賽日期:民國114(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8時起
肆、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和平國小-2樓籃球館。
伍、報名費用:本活動免收報名費
陸、活動對象:符合參賽年齡、愛好籃球運動之青少年皆可參與。
※ 曾為下列指定身份者恕不接受報名參賽:
1.曾入選U16及U18國家代表隊(含儲訓隊)之球員。
2.113學年度高中甲級籃球聯賽HBL前八名球隊登錄過之球員。
3.113學年度國中甲級籃球聯賽JHBL前八名球隊登錄過之球員。
柒、比賽組別:
(一)高中男子組(113學年度高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限24隊。
(二)高中女子組(113學年度高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限24隊。
(三)國中男子組(113學年度國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限24隊。
(四)國中女子組(113學年度國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限24隊。
(五)國小高年級男子組(113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限24隊。
(六)國小高年級女子組(113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限24隊。
※每隊最多報 4 人最少3人、每人限報一隊,不得重複報名,每場比賽不足 3 人不得參賽。各隊參 賽者若有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捌、競賽辦法:
一、比賽用球:採用3X3比賽專用球(或採用6號籃球)、國小組使用5號球
二、比賽賽制:預賽採分組單循環制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分組;各組取成績第一名晉級複賽,複賽起採單淘汰制產生名次。
各比賽組別取前三名敘獎。
在循環賽中,如遇球隊戰績相同,則依序以下列方式判定戰績:
(一)相關球隊之勝負分差較優者
(二)相關球隊之總得分較多者
(三)相關球隊之總失分較少者
(四)如以上皆無法判定戰績,將由各隊派出一員進行罰球殊死戰
三、賽程資訊:報名截止後由主辦單位統一公告各組別賽程。
玖、一般規定:
一、各球隊比賽前 20 分鐘須由參加該場比賽球員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至檢錄台進行檢錄,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二、如有球員未報名而頂替出賽,將取消該隊所有比賽權利。
三、本比賽裁判、記錄及賽務等相關工作,由主辦單位安排,一律安排具國家級籃球裁判證照者擔任賽事執法工作。
四、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等事件,大會將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並報請相關單位處理。
五、如有其他爭議請在賽後主裁判簽名前由抗議隊長簽章併同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向大會提出,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六、比賽之球員必須穿著統一服裝,未著統一服裝不得出賽,球衣須有號碼可供辨識。
拾、賽事規則:
一、每隊由 4 人組成,包括 3 名先發球員和 1 名替補球員。每場比賽須至少 3 名球員出賽,不足3 人者,該場比賽以 0 分棄權論,惟不影響剩餘比賽參賽資格。
二、比賽開始前由裁判擲幣決定哪一隊獲得比賽開始的球權,擲硬幣獲勝之球隊可選擇比賽開始的球員,或是延長賽的球權。
三、比賽時間 8 分鐘,預賽不停錶,複決賽最後 30 秒遇死球停錶。
四、每場比賽每隊各有一次 30 秒暫停機會,暫停時停錶。
五、於三分線內進籃得 1 分,在三分線外進籃得 2 分,罰球進籃得 1 分。
六、比賽時間內先得到 15 分的隊伍立刻獲勝,比賽時間終了時,如雙方均未得到15分,則由分較高的隊伍獲勝。遇平分時,延長賽時先獲得 2 分之球隊獲勝。(比賽時間、計分及比賽規則主辦單位得調整之)
七、球隊單次進攻時間為 12 秒。
八、防守方球員獲得球權後,需運球或傳球出三分線外,持球者雙腳皆須於三分線外。
九、團隊犯規 6 次後即進入加罰狀態。團隊第 6、7、8 次犯規,罰則為 2 次罰球。第 9 次以上犯規罰則為 2 次罰球及擁有球權。球員不會因個人犯規次數而喪失比賽資格。
十、投籃動作中犯規的罰球:三分線內為罰球 1 次,三分線外為罰球 2 次。十一、凡遇爭球情況,球權屬防守方。
十二、其餘規則比照最新版 FIBA 3x3 國際籃球規則。
拾貳、附則:
一、每一位球員限報一組一隊(不得跨組、跨隊)。主辦單位若發現重複報名時,則以該選手一場出賽代表球隊為準,不得異議。經查有重複出賽者,將取消該球員及其球隊繼續出賽之權利。
二、為避免賽程拖延,請參賽選手於比賽前十分鐘至比賽場地進行報到。如廣播三次且於賽程表定比賽時間2分鐘仍未到,一律判定棄賽(勝隊以 2:0 獲勝)。
三、如比賽進行後因不可抗力因素須作調整時,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每場競賽時間。
四、主辦單位得依報名狀況調整比賽報名隊數限制與分組機制。
拾貳、獎勵辦法:
各組冠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獎品每位球員各乙份。
各組亞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獎品每位球員各乙份。
各組季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獎品每位球員各乙份。
拾參、其他:
一、若該組別報名隊伍數未達開賽最低數量,主辦單位保有將賽事獎勵調整之權利。
二、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所有規則及章程修改之權利並適修訂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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