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114年度
暑期游泳育樂營活動計畫暨報名簡章
壹、 依 據:
一、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2日桃教體字第1140039590號函,桃園市114年度國民中小學暑期辦理各項體育育樂營實施計畫。
二、114年4月24日桃教體字第1140033641號函,114年度(1至8月)學生游泳課程暨師資及守望員培訓(一般地區游泳課程)。
三、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貳、 活動時間:104年7月1~10日,13:00~15:30(含車程30分鐘),不含假日共計8次。
參、 活動地點:桃園市立游泳池。
肆、 參加對象:本校5年級學生,校外生2名,共40名,不足額則向其他年級辦理續招。
伍、 報名費用:2300元。(含保險、門票、交通、教練費及協同指導老師鐘點費。原2550,市府補助每生250元。)
陸、 報名方式:
一、 5月26日(一)20:00起~6月1日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二、 6月2日:發繳費通知。
三、 6月3-9日:請洽學務處體育組繳費,未完成繳費則取消報名。
四、 6月10-20日:候補、續招報名。
柒、 報名及繳費地點:學務處體育組長。
捌、 注意事項:
一、暑假育樂營活動本校聯繫單位請洽詢學務處體育組長葉老師03-3203571~313。
二、參與本校暑假育樂營活動之學生,於學生活動集合前及結束後,願自行規劃接送方式,負該生安全之責任。。
三、活動集合地點:龜山國小學務處前。
四、 活動集合時間:12:50。
五、 依學生程度分組,聘請合格教練實施小班教學,每10-15學生配一名教練。
六、 退費:依課後社團辦法,學生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之70%;自實際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之50%,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玖、 本計畫呈 鈞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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