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主要給予作業指導、團體活動及生活照顧,不進行補救教學或考試。
2.實施時間:為114.09.01(一)至115.1.19(一),約計21週(六年級至1/16五),週一至週五,放學後至下午六點(若接送時間無法配合,請家長另行安排校外安親班)。
3.由本校教師或外聘課後照顧師資擔任。
4.遇學校活動及活動補假日停課,其餘時間(含校外教學、定期評量、補班日)正常上課。
5.因課後照顧班非義務性教育,為使用者付費,為維護其他學生的權益,若某生出現影響他人的行為,經勸導與親師溝通無效達五次,則學校有權要求該生退出課照班,並退未到期費用。
三、經費收支:
每生每小時收費新臺幣25元由參加學生家長負擔,學生請假不得申請退費。中途加入,以開始之月份的1號計費到課程結束計算收費金額;中途退出,以下個月的1號到課程結束計算退費金額;轉學生轉出、轉入當月可按日計算,繳交費用以繳費單為準。
若同時參加課後照顧及課後英語社團或其他課後社團之學生,亦需全額繳交課後照顧費用。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及原住民,備妥114年度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得免收費,情況特殊學生(清寒、中低收入戶),亦需備妥證明文件並填寫特定學生補助申請表,須經審查通過後才得以減免。
整學期家長負擔費用暫定為:二年級11892元;中年級8804元;高年級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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