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四合一系列課程
課程:
1.四合一系列課程(感控,性別,消防,基礎臨終關懷及安寧照護)
◆講師:朱苑芯(感控)、陳貞如(性別)、劉順正(消防)、劉映彤(安寧) 講師
◆單位簡介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豐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臺中市私立康寧居家長照機構
三、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及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身分(長照小卡)者
(包含:照顧服務人員、居家服務督導員、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師)及醫事人員、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為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四、訓練日期:
114年05月17號(星期六) 早上08:30-下午17:10 (08:15開放簽到)
五、地點: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四段137號4樓(丰鼎居家長照機構)
六、人數限制:50人。
七、課程說明:本系列課程旨在提升居家護理元及相關工作者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涵蓋消防安全、防護護理、安防防治以及職業危害通暢等多方面內容,每個課程都根據實際需求設計,並加強實際操作與有效應用,讓學生能在日常護理工作中提高專業能力,確保患者的健康與安全。
八、課程特色與效益:
消防安全與法規:居家照護防護指南:減少火災風險,保障病患與照顧:學員將學習火災預警與緊急處理技巧,並熟悉消防法規,寶照居家照護環境的安全,減少火災風險,保障病患與病患的安全。
基礎臨終關懷與安寧照護課程:希望為末期病人提供,改善生活質量,減輕病人的痛苦:學生將如何為末期病人提供精神上的支持,改善生活質量,並減輕病人的痛庫,提供溫暖、專業的照護。
感控與傳染病防治預防感染及傳染性疾病的知識,包括手部衛生、課程將提供防控感染及傳染病的知識,包括手部衛生、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等實用技巧,減少疾病傳播風險,確保病患與照顧者的健康。
報名方式:採用電話報名、網路報名
報名表公告地方:積分課程社群平台、公司員工群組
報名費用:外部學員優惠 1200元/人、三人同行 1000元/人、康寧員工 600元/人
聯繫方式:04-2485-4809轉接課程承辦
十、繳費方式:
繳費匯款帳號:
■銀行:(053) 台中銀行
■帳戶名稱:秉定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023-22-1107744
※課程收據將於開課時提供,若您的收據需要作為報帳使用,請於報名時留下您的抬頭、統編。
※上述步驟未於三日內完成,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單位取消此次報名),由順序備取人員遞補,本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報名者,敬請見諒。
※候補到正取名額時,本單位將透過電話、E-mail、等管道聯絡報名者通知;未候補到將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結業資格
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成功上完整個2小時訓練課程,於課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電子證書。
提醒1:本課程完訓為電子結訓證明(無提供紙本證書)。結訓證書將於結訓後1~2週內E-mail至學員報名填寫的信箱。
提醒2:課程期間(包含午休)均不可接案服務,若經查有接案服務等情況,積分認可單位將撤銷學員結訓資格與課程積分申請。
提醒3:為確保學習品質,於上課時間開始後即不予簽到,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且能提出證明(如:車禍證明、火車誤點證明…等),始得於時限內簽名。若學員有遲到且超過時限、缺課、請假等情況,學員可選擇:(1)不參加本梯次課程,採退訓退費/延訓處理;或 (2)參與本梯次課程,惟依照審查單位核發積分規範,不得申請積分,訓練單位可協助發給參加證明(證明將備註無積分效力且不得補申請積分等說明)。
十二、其它注意事項
1. 為維護學習成效,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發給結業證書。未全程參與,無法補課,且課程不予結業認證。
2. 報名表單資料為結訓及登錄衛福部系統所需,請務必填寫學員正確及可聯絡的本人資料。
3. 本課程禁止旁聽、錄影,若學員經查證實有冒名上課、代簽到、擾亂課程秩序、未經講師許可錄音錄影等行為,依情節嚴重程度,將退訓不退費,且主辦單位保留追究法律追究權力。
4. 結訓證書將依照學員報名時提供的長照小卡資料,作為姓名、身分證字號依據製作。
5. 為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防疫期間請配合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報到時如檢查體溫正常﹝額溫37.5 C以下﹞方可配戴口罩後進入課程場地。
6. 具感染風險者、自主健康管理請報名下一場次課程。如有事先報名者,因依規定不予進入課程教室,故將安排下一期課程補課,或協助辦理課程退費。
7. 課程座位:每日以『簽到先後順序』自由入座,為保障全體學員權益,❌禁止佔位,❌禁止放置物品佔位,❌禁止代替其他學員佔位。
十三、退費
(1) 早於實際開訓日7日前(含),申請退訓者,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 實際開訓日前6日(含)至開訓當日,已繳費學員申請退訓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1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3) 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5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4)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不予退費/延訓。
延訓 :(1) 申請延訓以1次為限。 (2) 申請延訓後,改退訓退費者,以原報名課程申請延訓之日期,依照退費規定辦理,並另扣除100元行政處理費。
(所有退費將酌收平台手續費、匯款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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