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協辦單位:本縣原住民各協會(團體)。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志願服務協會。
貳、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活動日期:114年7月27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
參、參與對象
一、資格條件:需設籍彰化縣或實際居住彰化縣,身分別為原住民。
二、組別:
(一)原音新秀組:17歲(含)以下(即97年次以後)。
(二)原音經典組:18歲(含)以上(即96年次以前)。
肆、比賽歌曲:參賽者可任選其一
一、原住民族族語歌曲:
(一)前人留下的歌曲和唸謠,它是各族群在長期勞動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集體創作,作者及產生年代皆不可考,是藉由口耳相傳、世代傳 唱的歌謠為主。
(二)目前已出版或傳唱之歌曲,歌曲曲風不限。
二、一般歌曲:透過「台灣點歌王」網站,選擇【弘音】、【音圓原廠】查詢演唱歌曲。
伍、比賽方式
一、參賽對象分成兩組,原音新秀組及原音經典組,報名參賽人數如下:
組別 | 年齡 | 報名參賽人數上限 |
原音新秀組 | 17歲(含)以下 (即97年次以後) | 20人 |
原音經典組 | 18歲(含)以上 (即96年次以前) | 25人 |
總計 | 45人 | |
*****若單一組別報名總數未達5人,將取消該組別比賽**** |
二、採事先報名,參賽者以單人獨唱方式參賽。
三、現場不接受對key,報名後不接受換歌。
四、評分標準及配分:
項目 | 分數占比 |
歌唱技巧(含節奏及咬字) | 45% |
音色及音準 | 35% |
台風 | 10% |
造型(儀容及服裝造型) | 10% |
總計 | 100% |
五、獎勵方式:
(一)參賽禮:報名完成並當日參與活動比賽,每人獲200元超商禮券或禮物。
(二)優秀禮:每組分別選出優秀者前三名及優勝數名,並分別頒發獎金新台幣,如下:
項目 | 原音經典組 | 原音新秀組 | |
第一名獎金 | 5,000元 | 5,000元 | |
第二名獎金 | 3,000元 | 3,000元 | |
第三名獎金 | 2,000元 | 2,000元 | |
優勝獎金 | 500元 (取5名) | 500元 (取2名) | |
備註 | 上述獎項屆時由評審依競賽情形決議從缺或調整優等名額。 |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11日止(額滿提前截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