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風氣,發掘優秀作品,創造豐沛文學寫作環境。
參賽資格:不限國籍,不限主題,惟小說、散文、新詩組需以正體中文(繁體)書寫,臺語新詩組以全漢字、全羅馬字、漢羅合用書寫均可。
活動時間:
一、收件日期:114 年 4 月 15 日(二)起至 114 年 6 月 20 日(五)止。
二、決選名單公布時間:114年10月
報名方式:
紙本和線上報名擇一方式投稿參賽
一、紙本報名:
1.應繳資料:報名表1份及投稿作品1式6份,格式請參閱「2025打狗鳳邑文學獎徵文簡章暨報名表」。
2.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中心」,信封註明投稿「2025打狗鳳邑文學獎」及參賽文類。
二、線上報名網址:投稿網址將於114年4月14日(一)公布。
評審方式:
一、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初審由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作家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
二、參賽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小組議決獎項從缺。
活動獎勵:
一、小說組 6000至20000字
獎項:高雄獎1名獎金20萬元及獎座,優選獎1名獎金12萬元及獎座,佳作2名各獲獎金8萬元及獎座。
二、散文組 4000字以下
獎項:高雄獎1名獎金12萬元及獎座,優選獎1名獎金8萬元及獎座,佳作2名各獲獎金6萬元及獎座。
三、新詩組 行數40行以內
獎項:高雄獎1名獎金8萬元及獎座,優選獎1名獎金6萬元及獎座,佳作2名各獲獎金4萬元及獎座。
四、臺語新詩組 行數40行以內 (臺語,同臺灣文學館臺灣文學獎之臺語、臺南文學獎之福系臺語、臺灣閩客語文學獎之臺灣閩南語用語)
獎項:高雄獎1名獎金8萬元及獎座,優選獎1名獎金6萬元及獎座,佳作2名各獲獎金4萬元及獎座。
投稿須知:
一、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報名後作品不得要求刪修或置 換。
二、參賽作品請以電腦繕打於直式 A4 格式,作品題目列於第 1 頁最前端, 不需另加封面。標題採新細明體 16 號字,內文採新細明體 14 號字,文 字橫排方式,1 頁以上請編列頁碼。字數不符規定或字跡不清者,不予 評審。
三、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紙本投稿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並於信件封面註明參賽文類。
四、參賽作品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印製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
五、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未曾獲獎、未曾獲獎補助、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社群媒體、BBS 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不得為翻譯或改寫作品;本次投稿後至得獎名單公布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已頒授之獎項,主辦單位並得對違反人求償作品集銷毀及修正印製之費用。
六、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及由參選者利用 AI 工具產出內容,非自行創作之作品,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牌),並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及發函通知各縣市文化局。主辦單位並得對違反人求償作品集銷毀及修正印製之費用,且一切法律責任由違反人自行負責。
七、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出版權(含電子書)則為作者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為推廣、行銷、上市流通之用,有發表、印製及公開傳輸權利,不另支稿酬或版稅。
八、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如以國際匯款方式支付,相關手續費用由獎金中扣除。
九、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同仁不得參加徵文。
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人:文化發展中心陳小姐
聯絡人信箱:tfliterature@gmail.com
聯絡電話:07-2288811
官方網站:
https://tfliterature.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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