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4年全國中等學校龍舟錦標賽暨理事長盃壯年龍舟賽
競賽規程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花蓮縣市政府、中華民國體高中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龍舟協會
三、 活動日期:114年06月14日(星期六)至6月15日(星期日
四、 選拔地點:花蓮縣壽豐鄉鯉魚潭-潭北水域
五、 選拔比賽方式及距離
(一)、 比賽距離
1. 12人級:5000公尺直道競速。
2. 12人級:200公尺直道競速。
備註:本賽事將採4水道競技。
六、 參賽資格:
(一)以國高中各學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學生(教育部頒佈正式學制者)為限參賽學生必須完成中華民國龍舟協會114年選手登記註冊。
(二)需於5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繳費。
(三)若因特殊因素請求異動名單最遲於5月30日前修改,每筆需酌收300元。
七、報名隊伍上限及注意事項:
(一)舵手需自備。
(二)上述各組選手至多可報名兩個組別參賽,隊職員除外。
(三)跨組選手若有賽程衝突時責任自負。
八、報名費:每個選手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視同放棄參賽資格。匯款資訊:戶名:中華民國龍舟協會,006合作金庫銀行(北新分社),帳號5333 717 533353。請備註『參賽隊伍』名稱,完成匯款後請加LineID:@415euvby告知。
九、活動聯繫:請洽 LineID:@415euvby(回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6:00)
十、參賽人數:每隊槳手10人,舵手、鼓手各1人,替補2人,連同領隊、教練各1人,共計16人。 備註:下場槳手至少8位,否則以棄權論。
十一、競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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