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提升高雄市失智症照顧專業人員對於失智症相關專業知能
2.提升失智症照顧專業人員提供個案生活照護之服務品質
3.培育失智症照顧專業訓練之人力
二、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四、協辦單位: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五、課程地點: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急重症大樓九樓 第三會議室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482號)
六、課程時間:
114年 06 月 15 日(星期日) 08:30~17:30 (08:00-08:30為報到時間)
七、報名對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相關積分總時數由審核單位核發,非本開課單位裁定)
課程議程:
失智症安寧療護(1小時)
失智症的法律議題(1小時)
失智症者之活動安排與環境營造(2小時)
失智症精神行為問題及其照顧(1小時)
失智症溝通原則與技巧(1小時)
失智症不同階段照顧重點與方法(2小時)
八、報名人數:
63人
九、報名費用:
免費
十、課程注意事項:
1.提供紙本講義。
2.此課程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飲水機位於急重症大樓8樓或10樓。
3.因應防疫,請配合醫院隨時調整疫情措施,進入醫院請攜帶健保卡備著,全程佩戴口罩。
4.本院急重症大樓大廳門口於門診時間開放,其餘時間請由急診出入。
5.本課程主辦單位保有課程變更、報名人員異動之權利,以公告為準。
6.請必須完成簽到及簽退,若遲到早退則不協助申請積分。
7.報名時請自行確認個人資料及信箱為正確,若因個人個資錯誤,其證書恕不協助修正,相關公告事項亦由報 名的MAIL進行公告,請選擇不會被退件的信箱,因信箱未收到信導致權益受損者請自行負責。
8.如對本課程相關問題詢問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7:00電洽本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07)803-6783分機3599 或 0989367981 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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