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樹人盃羽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活動宗旨:為提倡運動風氣,鼓勵學生運動,提升技術水準,加強團隊精神,增進各國中間之友誼,本校特舉辦敦親睦鄰羽球友誼賽,希冀營造校園健康活力形象。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體育運動組。
三、承辦單位:樹人醫專羽球社。
四、協辦單位:樹人醫專活動中心。
五、參賽資格:凡高雄市、台南市、嘉義縣市、屏東縣各國中、國小及本校學生均可參加。
六、比賽日期:114年6月7日(六)。
七、比賽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主場館。
八、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球。
九、比賽組別及賽制:循環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一)國中個人組: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二)國小高年級個人組:男子單打、女子單打(歡迎中低年級挑戰)。
(三)國中團體組:男子組(限十組)、女子組(限五組),每校各組限報名一隊,每隊至少五人,最多八人,共分為三點(雙、單、雙)選手不得兼點,男子團體選手不足可由女子替補。
(四)採新制21分一局定勝負(11分交換場地,分平不加分)。
(五)本比賽雙打及團體賽需同學校,各項組別不足四隊報名將不頒發獎品或獎金,比賽採分組循環,取四隊進決賽。
(六)個人組報名人數限制以網路報名系統公告為主。
(七)每人限報一項個人項目(不含團體),個人組循環賽程以總得分多者為勝,總得分相等時以抽籤決定。團體組三點全打,總分多者為勝。
(八)個人及團體循環賽程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0分。2、二隊積分相等,以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循環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a.(總勝點數) - (總負點數)之差大者獲勝。b.(總勝分) - (總負分)之差大者獲勝。 c.如仍無法判定名次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九)決賽須重新抽籤,採單淘汰制。
十、競賽規定:
(一)賽程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換,亦不可更改球員名單。
(二)如有冒名頂替者,除取消其比賽資格外,該隊以棄權論。
(三)該隊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該點以棄權論(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四)團體參賽隊伍應於比賽前 30 分鐘至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比賽15分鐘前繳交至大會,若未依規定之隊伍,則以棄權論。
(五)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六)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七)若質疑對手資格有問題者,請於賽前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證件,賽後則不予受理。
(八)團體賽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2、若出賽學校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一方無權重新排點)。3、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九)大會不負責報名資格審核,請運動員遵守參賽相關規定,若經查證或檢舉資格不符,大會保有最終裁決權,資格不符者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必須是自願參加且身體健康,比賽期間若發生意外造成傷害(除大會購買的保險保障範圍外),其他一切責任自行負責。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05月10日(六)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團體賽請點右邊網址)https://reurl.cc/M3ZARW
(三)報名費用:免報名費用。
(四)組數限制:男子單打40組、女子單打20組、男子雙打20組、女子雙打15組。
十二、賽程抽籤:
本次比賽統一由大會代為抽籤,賽程將於比賽前Email至報名所留之信箱,以及公佈於樹人醫專首頁行政單位公告內。
十三、獎勵
個人賽:(一)冠軍:禮品+獎狀 (二)亞軍:禮品+獎狀 (三)季軍:禮品+獎狀
團體賽:(一)冠軍:冠軍獎盃一座+禮卷1200
(二)亞軍:亞軍獎盃一座+禮卷1000
(三)季軍:季軍獎盃一座+禮卷800
十四、連絡方式◎歡迎來電洽詢體育運動組07-6979323林孟儒組長 或 張文山辦事員。
活動中心07-6979779魏君毓辦事員 或 Email:bt@ms.szm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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