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參加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國中組暨社會組
游泳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114年2月19日(三)楊梅區參加 114 年桃園市運動會籌備會議記錄辦理。
二、宗 旨:選拔本區國中組及社會組優秀游泳選手代表楊梅區參加 114 年桃園市運動會,並組
隊集訓,培養體育運動團隊之精神,促進身心健康,提高本區游泳運動之人口與技
術水準。
三、日 期:1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07:45。
四、地 點:楊梅運動中心游泳池(楊梅區自立街48號)。
五、主辦單位:楊梅區公所。
六、承辦單位:桃園市楊明國中。
七、協辦單位:桃園市體育總會蹼泳委員會、楊梅運動中心。
八、參加單位:以學校為單位或社會組個人名義報名參加。
九、參加辦法:
(一)國中組:
1. 必須在楊梅區境內國民中學註冊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5歲者(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
出生者),國中學生不得參加社會組比賽,但社會組之項目為國中組所無者不在此限,惟應
遵守每人至多參加2項之限制。
2. 國小應屆畢業生及境外遷入且實足年齡超過12歲之國小學生得代表其楊梅區或楊梅區境內國
民中學註冊之在籍學生(即將就讀之國中學籍)參加比賽,惟需參加楊梅區公所辦理之選拔
賽取得其參賽資格。
(二)社會組:凡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在學、服役或就業,其戶籍必須在楊梅區內之桃園市民。(三)請於民國114年 5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時59分止,至 https://reurl.cc/kn7m7n報名。
(四)本次選拔賽會一律採線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亦不接受現場新增項目,另將報名表正本留
校被查。
(五)競賽及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洽詢陸晉湟教練,電話:0953462767。
十、分 組:
(一)國民中學男生組(簡稱國男組)
(二)國民中學女生組(簡稱國女組)
(三)社會男子組(簡稱社男組)
(四)社會女子組(簡稱社女組)
十一、競賽項目:
(一)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
(二)仰 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三)蛙 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四)蝶 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五)混合式:200公尺、400公尺。
十二、競賽辦法:
(一)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游泳規則。
(二)各組別採計時決賽方式進行。
(三)各單位每項比賽之運動員以三人為限,每人至多報名兩項。
十三、楊梅區代表隊選手產生方式:
(一)國中組各項目錄取最優3名代表本區參加114年桃園市運動會。
(二)社會組錄取最優3名,如無法參加選拔賽者,則以114年1月1日至113年4月28日止,提出成
績證明(以電動計時成績為限),各項成績最優三名,入選代表本區參加114年桃園市運動
會,如未報滿3人由承辦單位組訓教練評估徵招遞補。
(三)如欲參加各項接力者,請務必另外報名參加各項目選拔以利產生接力隊伍:
1. 4x200公尺自由式接力:以個人200公尺自由式之最優4名優秀選手為接力隊伍,並備取2名替
補選手。
2. 4x100公尺自由式接力:以個人100公尺自由式之最優4名優秀選手為接力隊伍,並備取2名替
補選手。
3. 4x100公尺混合式接力:分別以個人賽100公尺仰式、100公尺蛙式、100公尺蝶式及100公尺
自由式之最優勝者為接力代表。
(四)經選拔產生之國中組及社會組代表隊選手,皆由楊明國中統一辦理集訓,集訓日期經函報區
公所後擇期辦理(辦法另行公告),代表本區參賽之選手如未參加本區集訓者,不得申請各
項補助,煩請選手或選手監護人務必點擊下方連結或掃描QR CODE加入114市運楊梅區國中
及社會組游泳代表隊LINE群組,以利各項事務公告,以免權益受損。114市運楊梅區國中及
社會組游泳代表隊LINE群組:https://line.me/ti/g/rJ7UkwZYee
十四、附則:
(一)技術會議:1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08:00,楊梅運動中心游泳池。
(二)裁判會議:1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08:15,楊梅運動中心游泳池。
(三)報到時間:請於114年 5月10日(星期六)上午07:45至楊梅運動中心游泳池報到,08:30
開始比賽。
(四)各單位隊職員之餐盒及保險費由大會提供。
十五、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
未依規定時間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應由領隊簽名蓋章,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
仟元,如經審判委員認為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
十六、本競賽規程經呈 楊梅區公所核准後實施,如有修正公佈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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