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依據: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9條規定,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
二、主辦單位:心適長照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心適居家長照機構。
三、參加對象:
1. 照顧服務人員。
2. 居家服務督導員。
3. 長期照顧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及醫事人員。
4. 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
5. 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四、課程名額:60位,額滿為止。
五、課程日期:114年04月20日(星期日) 上午09:00至下午17:00
六、實體課程地點:公園日間照顧中心(地址:台南市佳里區公園路82號)
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台長管訓積第11400515號(長照績分已通過)
八、報名資訊:
1. 聯絡方式:0909-230-435吳居督
2.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課程費用:
類別 | 課程費用 | 說明 |
原價報名費 | 1,400元/人 | 非屬下述類別者,皆須繳納原價。 |
早鳥價 | 1,000元/人 | 114/3/31 (含)前完成報名及匯款者。 |
三人同行、 舊生 | 1,000元/人 | 1三人同行請個別報名並統一匯款。 |
特約單位 | 1,000元/人 | 與本會簽署特約教育訓練契約書單位之同仁,請於【公司名稱】處敘明清楚任職單位。 |
1. 請學員於網路報名完成3天之內完成匯款,以利作業。
2. 課程報名以匯款順序優先錄取。
3. 匯款後請回傳匯款單據證明或提供匯款帳戶末5碼、匯款日期及姓名(三人同行需寫出所有同行人姓名),聯絡方式:0909-230-435 吳居督,確認已匯款,始完成報名手續。
4. 若學員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匯款及告知匯款,辦課單位有權將名額遞補給後補順位學員,且取消參訓資格不得異議。
十、轉帳/匯款資訊:
戶名:心適長照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心適居家長照機構
銀行名稱:中國信託(中台南分行)
匯款帳號:104-540-331863
十一、退費標準:
項目 | 行政處理費 | 說明 | |
辦課單位因故未能如期開課 | 辦課單位公告停辦 | 全額退費 | 若因招生不足或非歸咎於學員之事由,致無法開課,無息退還費用。 |
學員因個人因素取消報名(ex:身體不舒服、臨時有事、臨時要帶小孩...皆屬個人因素) | 開課日前15個工作日 【4/5】前取消 | 酌收200元 | 由報名費內金額扣除行政處理費,並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 |
開課日前5個工作日 【4/15】前取消 | 酌收原價報名費50% | ||
開課前3日(不含六、日)【4/16】後取消 | 仍可接受取消報名,但恕無法退費。 |
註:辦理退費者請來電告知並提供匯款郵局或銀行帳號。
十二、 研習證明書
項目 | 期間 | 行政處理費 | 說明 |
電子研習證明 | 課程結束後二周內寄至email | 免費 |
|
紙本研習證明書 | 課程當天結束時發放 | 免費 |
|
郵寄者於課程結束後二周內寄發 | 酌收60元 | 含工本費及掛號費用。 | |
項目 | 類別 | 行政處理費 | 說明 |
研習證明書補發 | 研習證明資料修改更正 | 酌收200元 | 含工本費及掛號費用。 |
研習證明書遺失 |
十三、課程注意事項:
1. 學員應全程參與課程至結束,始可取得結業證明書及長照積分。
2. 為維護課程品質,請學員務必準時報到,遲到或早退超過 15 分鐘或冒名頂替者,其長照積分及結業證明書不予發放、認定,亦不得要求退費。
3. 課程期間,學員不得同時提供長照服務,如有不實,須由學員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 本訓練課程之收據,將於課程簽到時發放;而結業證明書則於課程結束後進行發放。
5. 為保障講師授課智慧財產權與學員上課權益,課程謝絕旁聽及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6. 請學員確認上傳報名資料之正確性,並妥善保管結業證明書,若因此造成製作證書資料錯誤或證書遺失申請重新補發,均採郵寄方式且需繳交行政處理費200元。
7. 當原定開課日期遇到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課程需延期或暫停,將依照政府公告的停班停課標準執行,屆時不再另行通知停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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