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名資訊
依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114年1月22 日南市體競字第 1132587747 號函辦理
一、比賽日期:114年6月21、22日(六、日)。
二、比賽地點:台南市立羽球館。
三、報名時間:5月1日(四)上午8點~5月26日(一)中午12點。
四、報名流程:
五、比賽分組:
(1)男子公開團體 (2)女子公開團體 (3)男子團體乙組 (4)女子團體乙組
(5)男青年團體組 (6)女青年團體組 (7)男壯年團體組 (8)女壯年團體組
(9)男中年團體組 (10)女中年團體組 (11)男教職團體組 (12)女教職團體組
(13)男機關團體組 (14)女機關團體組
(15)國小中年級男生團體(16)國小中年級女生團體(17)國小高年級男生團體
(18)國小高年級女生團體(19)國中男子團體組 (20)國中女子團體組
(21)高中男子團體組 (22) 高中女子團體組
六、比賽資格:
七、抽籤:
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二、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比賽及羽球。
三、社會組別均以雙、雙、雙順序出賽;學生組別均以雙、單、雙順序出賽;每組均以一局25分定勝負(24
分平不加分;13分交換場邊);團體賽以先勝兩點為勝,不可兼點、不得輪空,否則以棄權論。
四、凡棄權者即取消該組繼續比賽之權利,已賽部分均屬無效亦不列入成績。
五、各組須於賽前三十分鐘至競賽組報到。
六、本會有權將比賽時間稍做調整,請各球員注意,比賽時間以球館時鐘為準。
七、參賽球員務必攜帶證明文件(學生證/機關團體開立工作證明或工作證)、身分證以備查驗,否則以棄權
論。
八、發現冒名頂替情事以棄權論,取消繼續比賽之資格,已賽部分屬無效。
九、球員如遇連場比賽時,得休息五分鐘再續賽。
十、經公告抽籤結果後,賽事如期辦理,因個人因素退賽者,則無法退費。
十一、比賽若採雙淘汰制,敗部不復活;若採循環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 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0分,積分多者為勝。
(2) 2隊積分相等,則勝者為勝。
(3) 3對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B判定
B、(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C判定
C、(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D判定
D、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二、獎勵
十三、申訴
十四、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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