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4年度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教育訓練
壹、 目的
為落實本市警政、消防及衛政等網絡單位相關人員執行社區危機個案緊急護送就醫事宜,規劃提供相關教育訓練課程,期讓網絡間能熟悉社區危機個案緊急護送就醫相關處置流程、強化各網絡間通報機制及提高對危機個案的處理知能。
貳、 依據
一、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
二、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教育訓練要點(草案)。
三、衛生福利部114年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作業手冊。
參、 辦理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肆、 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教育訓練計畫說明
一、辦理期程:預計114年5至10月。
二、訓練對象:本市警察、消防、衛生及民政(民政實體教育訓練非必要)機關所屬相關人員。
三、課程內容:
課程綱要 | 課程內容 | 時數 |
一、精神醫療照護概論 | 1. 常見精神疾病與其症狀介紹 2. 疑似精神疾病病人之辨別與評估 | 1小時 (數位) |
二、精神危機狀態應對與處置 | 1. 社區危機狀態應對與處置 2. 衝突升高防止與情緒降階技巧 3. 跨專業團隊合作與分工 | 2小時 (數位) |
三、社區精神危機處理相關法規 | 1. 精神衛生法及其相關法規簡介 2. 警察職權行使法與緊急醫療救護法 3. 病人權利保障議題 | 1小時 (數位) |
四、實地演練與案例分享 | 1. 案例分享 2. 情境模擬演練 | 4小時 (實體) |
四、辦理方式:
(一)4小時數位課程:衛生福利部已上架數位課程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1223),應參與人員至該專區上課,並取得學習時數及上課證明。
(二)4小時實體課程:
上午場時間 | 下午場時間 | 課程內容 |
8:00-8:10 | 13:00-13:10 | 報到 |
8:10-9:50 | 13:10-14:50 | 案例分享 |
9:50-10:00 | 14:50-15:00 | Q&A |
10:00-10:10 | 15:00-15:10 | 休息 |
10:10-11:50 | 15:10-16:50 | 實地演練 |
11:50-12:00 | 16:50-17:00 | Q&A |
12:00 | 17: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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