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執行計畫 」分項計畫二:早期診斷並推廣失智症整合照護,各級榮院辦理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二、課程目的:
1.增進照顧服務員對失智症的認識,減少照顧服務工作上的挫折。
2.提升照顧服務員應對失智症患者之照顧技能。
3.藉由各專業人員授課,學習失智症多元照護服務概念與技巧。
三、課程對象:現職照顧服務員、失智據點人員,為榮院、榮家工作同仁優先錄取。
四、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
2.主辦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五、課程時間:(報到間:上午07:45~08:00)
1. 114/05/16(五)第一天 08時00分至17時20分
2. 114/05/23(五)第二天 08時00分至17時20分
3. 114/06/06(五)第三天 08時00分至12時20分
六、課程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國際會議廳1樓-第五會議室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七、課程內容(課表僅供參考,會依講師時間異動調整)
日期 | 時間 | 時數 | 課程名稱 | 講師 |
114/05/16 (五) | 07:45-08:00 | 簽到 | ||
08:00-10:00 | 2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 與技巧演練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胡德綸 臨床心理師 | |
10:10-12:10 | 2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 與技巧演練【情境演練】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胡德綸 臨床心理師 | |
13:00-15:00 | 2 | 認識失智症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精神科 林明燈主任 | |
15:10-17:10 | 2 | 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 活動安排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劉慧敏 職能治療師 | |
17:10-17:20 | 填寫滿意度調查 | |||
114/05/23 (五) | 07:45-08:00 | 簽到 | ||
08:00-10:00 | 2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社區醫學中心劉語珍執行長 | |
10:10-12:10 | 2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情境演練】 | ||
13:00-15:00 | 2 | 安全看視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護理部陳宜蓁督導 | |
15:10-16:10 | 1 | 失智者口腔保健 | ||
16:10-17:10 | 1 | 失智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營養科 徐佳郁主任 | |
17:10-17:20 | 填寫滿意度調查 | |||
114/6/6 (五) | 07:45-08:00 | 簽到 | ||
08:00-10:00 | 2 | 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社區醫學中心 劉語珍執行長 | |
10:10-12:10 | 2 | 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情境演練】 | ||
12:10-12:20 | 填寫滿意度調查 |
八、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114年04月01日起至114年04月30日截止(或額滿為止)。
2.報名方式(請以網路報名為主):
(1)網路報名:掃描QR CORD填寫Beclass報名表單
(2)填寫報名表(附件一),完成後回傳otcliff@gmail.com,務必來電確認
3.報名人數:報名限50位學員(若額滿主辦單位有甄選權利)。
4.報名費用:此課程免費5/16、5/23中午提供便當,6/6半日課程不供餐。
5.報名時請上傳長照小卡,以利長照積分申請。
6.研習證明:本課程需全程參加始發研習證明書(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7. 公告錄取名單:5/6(二)公告錄取名單於本院網站
網址:https://org.vghtpe.gov.tw/vhct/news/1
8.課前通知:開課前7個工作天傳送EMAIL提醒。如未收到信件,請盡
速來電詢問。
9.聯絡方式:
(1)電話 週一至週三08:00-17:00
(03)5962134分機622,朱健銓職能治療師
(2)EMAIL:otcliff@gmail.com
九、注意事項:
1.報名學員需先取得照顧服務員長照小卡,才可報名本課程。不符合上課對象者,主辦
單位將直接取消報名資格。
2.請重複確認報名填寫的個人資訊,如姓名、身分證字號,以利積分申請。如登打有
誤,請回覆信件或來電確認,否則將直接取消報名。
3.此課程免費,不提供免費停車、不提供紙本課程講義。
4.學員須全程參與,不得隨意進出教室,課程開始後20分鐘,不得進入,取消上課資格;如有
缺課,不接受補課。
5.學員須確實完成簽到、簽退及滿意度調查,始得登入積分;依繼續教育積分審定作業規定:
每堂課簽名(簽到簽退)都需要本人親簽,禁止代簽、補簽;若其中一堂課未依規定簽到、遲
到、早退、中途離席超過20分鐘者,則不給予積分與習證明。
6.主辦單位保有時間、場地和講師異動的權利, 如有特殊狀況,課程當日依據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之公告停止上班時,本課程則暫停,並不另行公告,課程延辦之日期將
擇日另行公告。
7.如當日您有身體不適、上呼吸道症狀、發燒、或其他相關接觸史等,請勿前來。
8.請珍惜免費課程資源,如無法出席請主動來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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