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承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新北市長期照顧評估服務需要等級計畫」,如您符合評估人員資格且有意願參與計畫,並可參與114年03月29日「評估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者,請於114年03月23日前填寫表單報名。
此調查結果僅供本會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新北市長期照顧評估服務需要等級計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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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課程完訓後,於評估前需提供年資證明及學經歷證明,審核後才具評估人員資格。
※年資認定以離職或在職證明書上註明服務年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