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課相關注意事項:
(一)★★因應衛生福利部函:
1.課程當天須全程錄影錄音,學員需「全程在場並全程開啟鏡頭」,以利查核參與確實性。
2.課程開始後30分鐘或課程1/4時間者不得進入直播上課。
3.臨時有事離開教室,需儘快回到會議室,超過30分鐘者以上者,不論任何理由該堂課將不授予積分。
4.如不願露臉可配戴口罩,並請學員需衣著得體勿裸上身或有其他不得體行為,不可使用照片當頭像上課,會被移出會議室,將無法參與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