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家庭照顧者推薦表揚
一、被推薦者資格:為家庭照顧者,須與照顧對象同住,並為主要照顧者。
二、推薦人須為本會個人或團體114年度活動會員,或經本會認可之當年度有效自我管理工作坊帶領組長。
三、即日起至2月27日止,請推薦人至本線上報名網頁繳交推薦資料電子檔。
四、經審查委員小組審查通過後,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出席頒獎典禮接受表揚。
五、表揚方式:
(一)頒發獎牌座。
(二)協會網站公告。
(三)當日出席者及陪同人員(一人)之交通費由本會補助。
六、相關檔案文件下載請參閱本會網頁說明。
七、家庭照顧者表揚請洽:02-2556-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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