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依據本校『招募學生志工服務實施要點』(103.12訂)辦理,相關實
施流程請詳見校園網頁左側專區「學生志工服務申請」。
2.志工服務時間為:上午9:00-12:00。
3.志工服務不提供接送,亦不提供服務時段(含路程)之保險事宜。
4.服務期間,請提醒學生服儀得體(穿著學生志工背心),遵守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5.若遇重大違規情事,學校得中斷其服務,同時有權告知學生志工之 就讀學校學務處加以輔導。
6.若申請檢核通過,最晚在活動前一週在學校首頁公告錄取名單,請自行上網瀏覽查詢,屆時不另行通知。。
7.本校所提供之志工服務時數,經校長核定後,由學生志工送回就讀 學校學務處登錄確認,遺失恕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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