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貴會曾取得台灣藥學會認證「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藥師」證書之會員名冊,惠請通知所屬社區藥局藥師會員申請換發本會「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藥師」證書,及同步申請「教學社區藥局認證」,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113年6月27日國藥師舜字第1130002267號函(諒達)所送「社區藥局實習教學實施辦法」第玖點辦理。
二、曾取得台灣藥學會認證之「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藥師」證書名冊內之藥師申請換證,僅需填寫本會「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即可取得六年效期證書。
三、名冊內於健保特約藥局執業的所屬會員,申請換發本會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藥師證書時同步申請「教學社區藥局認證」,可免經所屬縣市藥師公會之評選與訪查。
四、相關繳交資料詳如附件:
(一)「教學社區藥局認證」申請表,下載:https://reurl.cc/Ej0VdK。
(二)個人資料同意書,下載:https://reurl.cc/p30XjZ。
請注意,截止日期:113/12/6(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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