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羽球協會113年度B級裁判講習會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辦理。
*目的:為培育國內運動裁判菁英人才,提倡全民體育,推廣羽球運動,加強裁判技能水準、增進裁判技術為目的。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高雄市體育總會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協辦單位:舞動陽光有限公司
*講習日期:
1、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11月23日、24日、30日
2、實習:113 年12月1日(星期日)
2024高雄師大盃全國羽球公開賽,學員實習日期由大會安排一天。
*講習地點:鳳山運動園區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五權南路217號
*參加對象及資格:
1、具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C級羽球裁判資格者。
2、已取得C級羽球裁判證滿2年,具從事裁判實務工作經驗者,每年需實際執法1次。
*報名方式:採線上表單報名:https://reurl.cc/yvdGXM
(若有問題請洽詢郭老師:Line ID:https://lin.ee/E5dznIB)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止。(上限50人)。
(二)報名費用:考證者新台幣:4,000 元。(含製證費及研習證書,住宿請自理)
(三)繳費方式: 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 戶 名:高雄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2) 銀行帳號:合作金庫(代號006)/ 興鳳分行,帳號:1483-717-010650
註:如已報名並於截止前,因故未能上課者(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20%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
(四)確認報名後請加入LINE群組,以利訊息傳遞。https://line.me/ti/g/bqGHYxECsR
(五)上課報到時需繳交申請近1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 ,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正本)。 (網址: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1.良民證上日期須為講習會前1個月內(即113/10/23~113/11/23)才有效,10/22前申請為資格不符。
2.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正本(不可以臺灣良民證替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講習: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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