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113年度「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宣導會」活動簡章
壹、依據: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3年「勞動部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為使職業災害勞工恢復並強化其工作能力,雇主或職業災害勞工可向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提出申請,協助其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之宣導。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肆、辦理時間:1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時間14:00-17:10)。
伍、會議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一路6號(南區培力中心-大綜合教室)。
陸、參加對象:桃園市轄內之事業單位。
柒、參加人數:每梯次預計參加為40人,依報名優先順序受理。
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1月4日起至11月14日止,至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網站報名,並報名至額滿為止。
玖、 會議流程:
| 113年11月15日 | ||
| 流程 | ||
| 14:00-14:30 | 報到 | |
| 14:30-15:30 | 職災權益保護與重建 | 許哲議職災服務督導 |
| 15:30-15:40 | 休息時間 | |
| 15:40-16:40 | 職災權益保護與重建 | 許哲議職災服務督導 |
| 16:40-16:50 | 休息時間 | |
| 16:50-17:10 | 綜合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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