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依據
一、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9條。
二、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66460號函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
三、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方案(110年-114年)。
四、 112-113年度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計畫書目的。
貳、目的
一、 促進臺北市原住民籍教師教育資源的共享與互惠合作,發展具創新與實踐性的原住民族教育亮點活動,強化教師在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上的專業發展與教學實踐。
二、 增進本市原住民籍教師對原住民族教育政策之理解,進而共同協助推廣本市原住民族教育事務。
三、建立本市原住民籍教師交流分享平台。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四、 協辦單位:宜蘭縣大同鄉大同國小
肆、參加對象(限額25名)
一、 臺北市公私立國高中、小學原住民籍現職教師。
二、 含代理教師、實習教師、輔導教師、學校行政人員、教練、教官及教保員(不含族語教支人員)。
伍、研習時間及地點(活動內容請參考【附件一】)
| 活動地點 | 時間 | 集合地點 | 出發時間 |
| 宜蘭大同鄉 松羅部落 | 113.12.6 (五) | 東新國小 | 09:00準時發車 |
陸、公(差)假:請各校通知所屬教師,符合資格人員敬請參與本次研習,並請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及協助課務公務派代事宜。
柒、報名方式
一、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二、同時填報線上表單(本表)報名。
三、即日起開放報名,經承辦單位審查後,以Email通知錄取。
四、報名截止時間: 113 年 12 月 4 日 (三) 中午12:00。
捌、錄取公告
一、提交報名申請後,接收到報名完成通知,即為報名成功。
二、經承辦單位,如以電話、email聯繫通知而未回應確認者,則取消其
報名資格。
三、若因故無法參與課程,請務必於活動前7日告知,以利遞補作業。
玖、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全程參與者將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二、 請參與研習之教師著輕便服裝,並建議自備環保杯、餐具、雨具、保暖衣物及防蚊液。若有特殊需求請自備藥品(如暈車藥)。
三、 為配合國家防疫政策,體溫達37.5度之與會人員請暫緩參與研習,另請各與會人員自備口罩。
壹拾、 聯絡資訊
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柳組長
電話:02-2783-7697#1603 Email:tpiercenter@mail.thes.tp.edu.tw
壹拾壹、預期效益
一、 促進本市原住民籍教師之間的教育資源共享和合作,打造更緊密的教育社群。
二、 本市原住民籍教師對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有更深的理解和認識,願意共同推動本市原住民族教育事務的發展和進步。
壹拾貳、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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