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 114年1月15日 下午2點~1月22日 中午12點前止。
二、申請資格: 凡各年級榮獲壹等獎之考生,即可申請指導老師獎項。每位考生限申請一位指導老師獎項。
三、欲申請者,請填妥本表後,再將紙本申請表附件至表格內。
四、IMC秘書處收到申請書後,會統一處理並郵寄到您所填寫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