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下半年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臺北場次-
一、 計畫目的:
(一) 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法院之法官,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共識,避免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二) 針對數位科技發展帶來的威脅,「數位性暴力」成了新興性別暴力與性別歧視議題,爰此增加輔導人員對數位性暴力的相關知能以協助數位性暴力的被害人降低傷害。
(三) 關於112年初完成「四法聯防」的修法,分別從「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法律層面提升承辦人員認知能力。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二) 主辦單位: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三、 活動日期:113年11月18-19日(星期一、二) 09:00-16:00
四、 活動地點: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7樓多功能活動室
五、 活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207號7樓
六、 辦理方式:
研討會以2日(12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邀請有處理性別暴力防治、數位性暴力、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法官進行專業講座分享(150分鐘*2人)、蒐集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討論(120分鐘*2人)、邀請有處理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社政、司法之專業人員進行綜合座談與討論(60分鐘*1場)。
七、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8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二) 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三)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四)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五)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 司法人員
(七) 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八、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10日(日)止,額滿為止。
九、 報名方式:
(一) 透過發文轉知全國各司法機關、各教育機關、各地方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報名參加。
(二) 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13.11.18-19 113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謝謝。
十、 報名費用:一律免費,中午供應蔬食便當餐一份,請攜帶環保筷與會,若您不用餐請於報到時告知工作人員。
十一、課程選擇:本課程兩天講座與主題內容皆不同,您可擇一或全程參與,恕不提供住宿服務。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完成報名手續後,因故無法出席,請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取消報名,讓候補名額能遞補參與。
(二) 報名後無故缺席者,將採計點方式超過三次者,一年內無法再報名。
(三) 報名完成後,需經資格審核通過後,提早於研習前十天內發送錄取名單,訊息將以電郵通知。
(四) 行前通知於活動前三天,以電郵及簡訊寄送簽到編號與相關訊息。
(五) 未出席者恕無法提供講義及代取講義。
(六) 參與研習者,將發予研習時數條,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七) 聯絡人:翁秘書,電話:(04)2481-1717
(八) 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形修正之。
十三、交通訊息:
公車:
搭乘市公車1、242、568、624、907、藍28到「和平中華路口」下車,走路3分鐘約200公尺可抵達。
搭乘市公車12、20、212、202、223、246、250、260、307、604、667、670、671、673、中山幹線到「聯合醫院和平院區」下車,走路6分鐘約400公尺可抵達。
捷運:
搭乘捷運新店線到「小南門站」2號出口,走路10分鐘約650公尺可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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