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 xxx
費用說明:
2 人一室: 成人、兒童佔床每位售價NTD4999元。
☆六至十一歲不佔床,團費NTD3888元
☆三至五歲不佔床,團費3888元
☆0歲-未滿二歲嬰兒為NTD 500元。
☆單人房差為NTD4500元。
☆假日出發須加價NTD 1000/人元。
☆以上行程須20人(含)才可成行。不成團最晚將於出發日七日前告知。
費用包含:
☆車資:豪華三排椅遊覽車。
☆住宿:梨山賓館一晚。
☆餐食:飯店自助早餐,第一至第二日午餐,第一日晚餐。
☆門票:福壽山農場門票、武陵農場門票+武陵農場-北谷園區生態導覽。
☆保險: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費用不含: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泡湯、飲料、小吃、私人購物費…等。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領隊、司機小費每人每日100元,二日共200元/人。
取消條款-依交通部觀光局所頒定國內旅遊要約規定辦理。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 7 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 年 12 月 12 日觀業字第 1050922838 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
容。旅客因故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將依據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 12 條規定辦理。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 12 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東菱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交觀甲字第5542號
旅品保字第北0844號
林秀貞(小珍)
服務ID:lin8866448/手機:0934-19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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