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繼續教育課程
【心理師從事法院證詞工作涉及之倫理議題】
一、課程緣起:2023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心理師「拒絕證言權」,心理師因此得以更加安心地服務身處法律案件的當事人,當事人也能放心袒露,真實面對內心與關係的困境,從心理諮商和治療中獲益。然而多數的心理師對於司法場域並不熟悉,因此希望透過此研習,能夠協助心理師提升相關知能,了解實務現場的情況及可能遇到的倫理議題。
二、課程目標:藉由講師的專業知識與經驗,提升心理師在司法場域的專業工作知能。
三、講 題:心理師從事法院證詞工作涉及之倫理議題/朱惠英老師
四、辦理時間:113年10月05日(六) ,09:00-12:00、13:00-16:00,6小時
五、辦理地點:中原大學/全人國際會議廳 (中壢區中北路200號中原大學全人村4樓)
六、主辦單位: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七、協辦單位:中原大學諮商中心
七、參加對象:桃園諮商心理師公會會員,開放有興趣相關助人工作者參加,約150人
八、課程規劃:
時間 | 課程講題/活動內容 | 講師 |
08:45-09:00 | 報到 | - |
09:00-12:00 | 心理師從事法院證詞工作的角色與倫理衝突 | 朱惠英老師 |
12:00-13:00 | 午餐 | - |
13:00-16:00 | 心理師從事法院證詞工作-跨專業合作與自我照顧 | 朱惠英老師 |
九、講 師:【朱惠英老師】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助理教授
十、學分申請:本次課程將申請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倫理】及【品質】學分
十一、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9/16(一)前報名。
(為方便統計人數,以利備餐及場地安排,敬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事宜)
2.收費標準:(1)本會會員免費.(2)其他縣市公會會員收費600元;非會員收費800元;學生400元。
3.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十二、課程繳費資訊:
1.匯款:
郵政戶名 / 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郭晏汝
郵局代號700 帳號:0281094-0215668
2.匯款方式:
(1)郵局臨櫃辦理、網路郵局、郵局ATM (免手續費)
(2)跨行轉帳: 請自行負擔跨行手續費
十三、退費規定:
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來電辦理退費手續,相關規定如下:
開課當天前7天內,恕不退費。
開課前7-14天內,退50%費用。
開課前14天以上,扣除行政費用100元後,餘額全額退費。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研習敬備午餐;如報名後無法前來,為避免資源浪費,敬請務必來信取消。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
2.相關事宜請洽公會總幹事。電話請撥0913-000-621,或來信tycpa2008@gmail.com
3.為節約環保,本課程不另發研習證書,已申請繼續教育積分,如須紙本研習證書請另行告知;僅提供非諮商心理師研習證書。
4.有關交通及停車事宜,煩請自行上網查詢相關事宜。入校車輛如需申請「計次停車優惠券(當日計次不限時間,可以優惠100元計算)」,請務必於報名時須填寫申請,若未於報名時申請,恕難提供,敬請見諒。停車資訊將於行前通知另行詳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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