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分為
兩階段,第一階段(初賽)為書面資料審查,書審資料需包括國產穀物雜糧原料來源、蕎麥麵條製作配方(穀物雜糧粉規定:當總粉量為100%時,「機械製麵」國產蕎麥粉使用量至少30%(含)以上,國產小麥粉需低於70%(含)以下;「手工製麵」 國產蕎麥粉使用量至少51%(含)以上,國產小麥粉需低於49%(含)以下),製程(機械製麵及手工製麵兩種)條件、產品(含材料)照片(兩種製麵方式之麵條各需提供三項產品照片,包括生麵條、熟麵條、創意蕎麥麵料理(沾麵),至少各一張)。第二階段(決賽)為實地操作,決賽入圍者(1/2初賽報名組數或至多12組),需於決賽規定時間至指定場所參加賽前說明會及進行實地操作競賽。
感謝狀1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