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苗栗市「暢歌」大賽比賽簡章
一、比賽資格
(一)比賽資格:限年滿16-35歲之民眾。
(二)比賽人數:每組參賽人數至多5人,報名後團員不可任意更換或頂替,亦不可重複報名,報名隊數上限為40隊,額滿為止。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27日止,報名成功者執行單位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四)執行單位將依報名順序審核報名表,如資格不符者將剔除名額,依序審核後遞補,演出順序於活動前3日公布於苗栗市公所官網/粉絲專頁。
二、比賽辦法
(一)比賽歌曲:不限語言(以客語演唱者,評審可酌以加分5%),曲目可自選曲或自創曲,可獨唱或合唱,演唱時間原則為一首3至5分鐘歌曲為限
(二)舞台提供麥克風、麥克風架、點歌機伴唱機型供參賽者使用。自行伴奏者以不插電樂器(如木吉他…等)為限。
三、比賽日程及地點
活動日期:2024/10/05(星期六)
(一)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名稱 |
08:00-08:20 | 參賽者報到 |
08:20-08:35 | 規則講解 |
08:35-11:55 | 開始比賽 |
11:55-12:25 | 公布成績 |
12:25- | 活動結束 |
(二)比賽地點:苗栗市玉華里社區活動中心(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0號)
四、評分方式
(一)邀請5位音樂界專業人士擔任,並於賽後公布成績。
(二)評分標準:
演唱技巧 | 音色和準 | 整體表現 | 服裝造型 | 台風 | 客庄連結程度 |
30% | 30% | 15% | 10% | 10% | 5% |
(三)成績採總平均計分法,前如遇同分,則由全體評審委員議決排列名次。
五、獎項
(一)總成績前10名可獲得下列獎項:
第1-3名 | 第4-10名 |
各頒發獎金1萬元及獎盃各一座 | 得獎者各頒發獎金1萬元 |
(二)頒獎時間:於 113年10月26日四炆四炒晚宴進行頒獎,得獎者須配合安排活動演出,當日免費提供表演者用餐席位,不出席演出者視為放棄領獎。
六、比賽規則及其他說明
(一)參賽者之表演內容及形式,應鼓勵自行創作,不宜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而所應用之音樂,應由交付承辦公司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及公開播放之授權。
(二)參賽者均以現場發聲表演,不得以預為錄音方式代替或輔助現場表演,違者不列入比賽成績。
(三)各組競賽均由承辦單位統一錄影,請各社團不要擅自錄影(音),以免干擾比賽進行。
(四)每一組在上臺演唱時不得再做排練,否則不予計分。
(五)報名表送出後不得更改,已報名者若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參賽時,以棄權論不得更換參賽者。
(六)請各團自行約束保持會場秩序,不得任意離場或交談否則酌以扣分。
(七)請勿攜帶任何食物或飲料進場。
(八)參加比賽人員應準時報到,並於當日活動開始前20分鐘就座,工作人員唸到號次後,參賽者應即登臺,呼號3次未到,以棄權論。
(九)參賽團隊應服從本會的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由團長以書面提出;抗議事項,以比賽成績公布後一小時內為之,逾時不予受理。
(十)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拍攝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或其他非營利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十一) 比賽當天提供參賽者餐盒。
七、活動洽詢: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1)聯絡人:陳小姐
(2)電話:037-356936 傳真:037-352178
(3)電子信箱:hong.e356936@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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