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划船協會113年度A級裁判暨增能講習會申辦計畫
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3年7月12日體總業字第1130001865號函備查
一、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辦理。
二、目的:為提昇我國划船裁判素質,培養基層裁判人才,建立裁判指導訓練更具科
學化方法,以利提昇我國划船運動的全面發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
六、舉辦日期:113年8月23日至8月27日。
七、舉辦地點: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小(地址:臺南市708安平區怡平路6號)。
八、報名方式:
(一) 報名方式: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8eb6672584f4949d
(二) 日 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26日下午5點止
九、報名費用:
1.講習費暨檢定(取證)新臺幣4,000元整
2.講習:2,500元整;
證照製作費於考試通過後繳交300元領取證照。
匯款帳號及聯繫方式:
匯款帳號:金融機構:國泰世華銀行 內湖分行(銀行代碼:013)
戶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帳號:073-03-200394-7 匯款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匯款後五碼,並請於8月10日前完成匯款程序,逾期將不受理。
3.聯繫電話:02-27735755/02-8771-1434
4.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報名資格:取得B級划船裁判證3年以上,具從事划船裁判實務工作經驗者。
十一、及格標準/發證方式:
1.參加講習會者須全程參與,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應填具請假單,
但缺課達4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科及術科測驗。
2.凡參加本次裁判講習考試分為學科考試佔60%/術科40%,成績總合須達85
分以上者,且一年內需完成實習者,備冊經本會呈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核發A級裁判證。
十二、其它注意事項:需檢附近一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十三、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修正亦同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113年度A級裁判講習會課程表
日期 | 時 間 | 課 程 名 稱 | 講 師 | 備註 |
8月23日 | 08:30~08:50 | 報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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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0:00 | 划船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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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00 | 裁判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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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00 | 性別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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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
13:10~14:00 | 兒少權利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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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5:00 | 划船運動記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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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7:00 | 專項裁判實務(技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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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 | 08:10~09:00 | C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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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1:00 | 水上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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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00 | 國家體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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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
13:10~15:00 | 實際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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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6:00 | 划船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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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7:00 | 實際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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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 08:10~10:00 | 專項裁判實務(技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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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00 | 裁判職責與素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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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00 | 裁判倫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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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
13:10~17:00 | 專項裁判實務(技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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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 08:10~10:00 | 裁判規則-檢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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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0 | 裁判規則-線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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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
13:10~15:00 | 裁判規則-主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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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 08:10~12:00 | 專項裁判實務(技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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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
13:10~17:00 | 專項裁判實務(技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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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18:00 | 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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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訂 | 6小時 | 實習課程(依裁判委員會排定) 安排賽事-術科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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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實際課程操作請穿著運動或舒適服裝。
※ 以上課程視情況(氣候)或講師臨時調整上課時間,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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