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且有別於傳統競賽項目,活動以趣味化分組、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並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運動休閒發展協會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議員徐玉樹服務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暨龍潭分隊、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龍潭國際青年商會、渴望智慧園區、龍元宮、南天宮、頂尖教育中心、龍潭各里辦公處、菱潭陂聯合守望相助隊、桃園市菱潭陂人文促進會、陽光體育用品社
六、活動日期:113年8月3日(星期六)
七、活動時間:08:00~17:00
八、活動地點:龍潭北二高橋下籃球場
九、開幕時間:113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
十、預計報名人數:1000人。
十一、比賽組別:
(一)國小男子組:(民國100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二)國小女子組:(民國100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三)國中男子組:(民國97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四)國中女子組:(民國97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五)高中男子組:(民國94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六)高中女子組:(民國94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七)公開男子組:不限年齡組隊參加。
(八)公開女子組:不限年齡組隊參加。
(九)壯年組:(民國73年8月03日以前出生)
十二、比賽制度:
(一)各組報名低於8(隊)則由大會以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賽制依各組隊數修正。
(二)預賽:各組別,採分組單循環賽制。每組3隊循環,若分組2隊採二賽制,取1名晉級複賽。
(三)複/決賽:各組別,採單淘汰賽制,取前3名。
(四)賽制因參賽隊伍隊數多寡,大會有權更改之。
(五)經大會廣播3次或逾時1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10分鐘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十三、參加資格:
(一)每人最多參加一個組別,另排除現役各級國手報名參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20日(六)止。
(三)報名方式:
1.於本活動網頁登錄報名資料(請正確填寫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以免個人權益受損)。
2.完成網路報名登錄後可線上繳費(信用卡、ATM轉帳)、超商條碼或下列2地點繳交報名費。
※周一至周五08:00~17:00市議員徐玉樹服務處(龍潭區五福街9號)
※周一至周六12:00~21:30陽光體育用品社(龍潭區神龍路285號)
取得繳費收據,即完成報名手續(每位隊員收取100元,報到時可獲運動毛巾一條)。
(四)參賽人員必須攜帶有照片且可識別之證件正本,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十四、競賽規則
1.報到:須於指定時間內出示有照片且可識別之證件正本(身份證、健保卡、駕照、學生證等)報到檢錄,不接受電子圖片檔、拍照或影印本,國小組可以在學證明(上面需有照片)代替。
2.球衣:穿著主辦單位提供之號碼衣,始能參加比賽。
3.比賽用球:國小組(5號球),其餘組別(6號球)。
4.球隊:每隊最多可報名4名隊員,每場比賽需有3名隊員到場才可開賽。
5.暫停:初賽無暫停;複、決賽每隊1次,每次30秒。
6.球權:以擲硬幣方式決定,擲中隊伍可選擇正規賽開場球權或延長賽開始球權。
7.得分:三分球線內1分,三分球線外2分。
8.比賽時間/得分限制:初賽7分鐘/得分13分;決賽10分鐘/得分15分。
9.延長賽:不限時,先獲得2分之球隊獲勝。
10.進攻時間:12 秒,如果沒有 12 秒計時器,裁判必須於倒數五秒時開始讀秒。
11.投籃犯規的罰球:三分球線內罰1 次,三分球線外罰2 次。
12.球隊犯規限制:
(1)無個人犯規。
(2)球隊超過6次(不含)犯規以上則開始進行犯規罰則。
(3)球隊7、8、9次犯規對隊進行2次罰球。
(4)球隊10次(含)以上犯規對隊進行2次罰球並取得球權。
13.攻守轉換
(1)進球後,原防守隊球員在球框正下方自行運球或傳給同隊隊員至三分線外,雙腳皆不在線內,並不可踩線。
(2)球未出衝撞免責區前,原進攻球隊不得進行防守。
14.死球後的球權:於弧頂外進行洗球(一次)
15.防守球隊搶到籃板或抄截
必須運球或傳球給隊友至三分線外,雙腳皆不在線內,並不可踩線。
16.爭球的球權:球權屬於防守球隊。
17.換人:死球狀態時進行換⼈,無需告知裁判或記錄員,欲交換上下場兩球員於端線進行
擊掌或身體接觸即可。
18.參賽球員:參與球員應與報名者相同,不可更換或冒名頂替,違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19.比賽開始:依賽程表訂時間,經大會廣播3次或逾時1分鐘,仍無法到場(不滿3人)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20.其餘規則比照FIBA 3x3國際籃球規則,或由大會修訂公告之。
十五、三分球趣味競賽:
(一) 於比賽當日採現場排隊報名,一律採現場排隊報名(預計08:30開始廣播通知),並以大會發給的號碼牌做為出賽依據;預計於12:00舉辦決賽,累計命中球數最高者,前三名頒贈三分球王獎勵(冠軍1500元、亞軍1000元、季軍500元)。
(二)競賽規則說明:
1.初賽:每位參賽者都有三球的投籃機會;三球總分為12分(前二顆球為3 分、第三顆彩球為6分),並以三球總得分最高者,取前8名進入決賽(分數相同得增額錄取進入決賽)。
2.決賽:進入決賽者,可以獲得加投四球的投籃機會;四球總分為18分(第四、五顆球為3分、第六、七顆彩球為6分)
3.最終成績採計初賽三球+決賽四球總分(最高為30分)。
十六、獎勵:獲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公開男子、高中男子組及壯年組:
1.冠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牌。
2.亞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4500元、獎牌。
3.季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
公開女子、高中女子、國中及國小各組:
1.冠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
2.亞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牌。
3.季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牌。
十七、保險:於活動期間,大會將為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投保公共意外險200萬元。如有額外保險需求,請考量自行增保。
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桃園市運動休閒發展協會隨時修訂之。
十九、相關問題請電洽:張小姐0930-850456或與承辦人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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