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參與桌遊活動,不論大、小朋友,皆需填寫報名表! 未填寫報名表者,恕不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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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蒐集之目的:活動報名、寄送確認訊息、確認報名者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事宜之處理及利用。
2.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本基金會在前揭蒐集目的存續期間,於中華民國(即指台、澎、金、馬等地區)內對本活動申請者,以電腦檔案、紙本、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管理、複製及傳遞,並彙整為客戶資料庫,在必要行銷範圍內供存取及利用,以利蒐集目的之完成。
3.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申請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得向本基金會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基金會請求停止搜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基金會因執行專案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4. 本活動申請者了解本基金會以上公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了解本基金會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基金會於以上公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活動申請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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