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目的:
1.培訓現職長照人員,提升我國身心障礙專職照顧服務員品質加強基本概念、實際操作技術,提升長照人員專業技能。
2.提供照顧者喘息與支持,使被照顧者與照顧者申請相關服務,獲得完善與健全之服務品質。
3.保障身心障礙者受照顧權益,並完善本會宗旨,為急難救助及社會公益增添一份心力,期望結合社區及相關專業人員形成服務網絡,讓社會更和諧。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私立永新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三、上課地點:屏東縣安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村義仁路396號
四、課程課表與講師:
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課表 屏東縣安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時程:113年7月26日-11月5日 地址: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村義仁路396號 | |||
7/26 |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講師 |
14:10-15:10 | 失智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 1H | 彭雅芬 |
15:10-16:10 | 失智者口腔保健 | 1H | 侯雪琴 |
16:20-18:20 | 安全看視 | 2H | 侯雪琴 |
8/5 |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講師 |
14:10-16:10 | 認識失智症 | 2H | 陳秋樺 |
16:20-18:2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2H | 彭雅芬 |
9/5 |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講師 |
14:10-16:1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2H | 彭雅芬 |
16:20-18:20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2H | 陳秋樺 |
10/4 |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講師 |
14:10-16:10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2H | 陳秋樺 |
16:20-18:20 | 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 2H | 曾敏雅 |
11/5 |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時數 | 講師 |
14:10-16:10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課程教學 | 2H | 曾敏雅 |
16:20-18:20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情境演練 | 2H | 曾敏雅 |
五、參加對象:
A.照顧服務人員
B.居家服務督導員
C.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及醫事人員
D.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
E.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注意:
學員必須為
1.「長照服務人員認證」之現職人員(需要有登錄服務機構)
2.報名時請檢附「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六、 參加人數:30人
七、證書核發:
受訓對象全程參與20小時課程訓練,始能發給結業證書。
(遲到、早退者無法領取結業證書)
八、報名費用:每人收費4000元
九、退費方式與標準:
個人因素申請需先填寫退費申請表(私訊官方帳號),經本單位審查,10個工作天完成退費
(一)學員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依以下要點辦理:
1. 課程前七天(不含)辦理者,全額退費。
2. 課程前三天(不含)至前七天(含)辦理者,退還70%費用
3. 課程前三天(含)辦理至活動當天辦理者,不予退費。
4. 匯款退費:請先向聯絡人:洪小姐告知,需扣匯費元15/筆。
Line官方帳號:@568erkgd
(二)本單位因故未能開訓,將受訓學員已繳費用扣除跨行手續費15元後退還。
十 、注意事項:
(一)請學員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並配合工作人員消毒以及測量體溫。
(二)課程參與、證書頒發相關規定:外出、遲到、早退,逾15分鐘以上,該課視同缺/曠課。
(三)參訓資格與其他未盡事宜,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保留計畫更動及最終解釋權。
十一、繳費方式:
戶名:社團法人臺南市樂新照顧全人發展協會
銀行代碼:合作金庫006 路竹分行
帳號:0331717067530
請備註姓名+失智20小時課程,範例: 王小美失智20小時課程
繳款完後,請拍照傳送檢附繳費單收據至Line官方確認報名成功!(line官方帳號:@568erkgd)
十二、聯絡方式:
行政人員: 洪小姐
Line官方帳號:@568er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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