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0017號函。
二、目的
(一)透過對幼兒期的家長進行親職教育宣導,讓家長了解親職教育對孩子成長的影響,並能快速正確的學習親職知能與技巧。
(二)於各場次宣導中,介紹家庭教育中心的功能,以及家庭教育中心辦理的活動,提升本中心知名度。
(三)以多元生動方式進行,親子共讀、共作除了可促進親子情感,更可帶動閱讀的風氣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仁德幼兒園
四、辦理時間:113年9月7日(六)。
五、參加對象:幼兒園學童與家長或實際照顧者為對象。
六、計畫內容
日期 | 時間 | 單元名稱 | 課程/活動內容 | 講師 |
113年 9月7日 (星期六)
| 8:30- 10:30 | 我和我的孩子一起繪讀幸福 | 以教育部編印「我和我的孩子」(幼兒篇)手冊為教材、繪本導讀及短講等多元活動進行親職教育課程,讓家長具備學齡前親職教育知能與技巧,提昇幼兒期父母親職教養能力。 | 張美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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