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新竹縣 113 學年度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第貳點第六條第二項辦理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15 日教幼字第 1135010149 號函)
壹、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登記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