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依據
113年度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辦理。
貳、目的
113年2月5日政府已公告認定職業災害失能勞工為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10款特定對象,有就業意願與需求之職災失能勞工,可至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並運用各項就業促進措施,以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經濟自立。透過辦理聯繫會議方式進行跨領域合作交流與討論,期待透過網絡單位橫向連結,強化並整合更完善的職災勞工服務資源。
參、指導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肆、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勞工及青年科)
伍、實施日期:113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時
陸、實施地點:南投縣政府婦幼館A棟2樓綜合教室
南投市南崗二路85號
柒、參加對象:
埔基醫療財團法人埔里基督教醫院(復健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復健科)、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復健科)、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復健科)、臺中榮民總醫院(復健科)、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復健科)、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復健科)、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復健科)、佑民醫院(復健科)、竹山秀傳醫院(復健科)、曾漢棋綜合醫院(復健科)、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復健科)、南投基督教醫院(復健科)、東華醫院(復健科)、惠和醫院(復健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南投就業中心、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勞資關係科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捌、參加名額:預計40名。
玖、預期效益
一、增進網絡各單位間的聯繫促進資源網絡形成。
二、奠定各網絡單位轉介及提供個案服務良好聯繫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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