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暑期育樂營招生簡章
一、活動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民中小學假期體育育樂營實施及考核要點」。
二、活動期程:113年8月12日至11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00~10:50,共5次。
三、活動時間及內容:每日上午9:00~10:50授課2節,每節50分鐘。
四、對象:本校一至五年級學生,由家長申請並經學校審核同意者。
五、收費說明:
整週按實際節數計算費用,待確定錄取開班後另製發繳費單,於期限內至土地銀行各分行或7-11繳費。各班別之專用教材、講義費由參加學生自行於上課時交給任課教師。
六、開課班別及費用:課程規劃請至本校網站參閱
類別 | 編號 | 班別 | 對象 (年級) | 人數 | 教師 | 最高班數 | 活動費 | 備註(自備用具及材料費) |
體育 類 | 1 | 桌球社 | 1~5 | 15~25 | 謝政諭 | 1 | 857元 | 自備桌球拍、水壺、毛巾 |
2 | 魅力韓風MV舞蹈社 | 1~5 | 15~25 | 葉珈珆 | 1 | 857元 | 自備水壺、毛巾 | |
3 | 遊戲體能營 | 1~5 | 15~25 | 林廷蓁 | 1 | 857元 | 自備水壺、毛巾 | |
藝術科學類 | 4 | AI創意機械手臂社 | 1~5 | 15~25 | 陳雅雯 | 1 | 714元 | 材料費1000元 (可帶回DIY機械手臂一組) |
5 | 手工餅乾甜點社 | 1~5 | 15~25 | 林玎玲 | 1 | 714元 | 材料費650元 (自備保鮮盒,圍裙和抹布) | |
6 | 益智桌遊社 | 1~5 | 15~25 | 林育如 | 1 | 714元 | 材料費600元 (可帶回桌遊乙盒、成果手冊、結業證書) | |
7 | 甲蟲王者昆蟲社 | 1~5 | 15~25 | 鄭天蘭 | 1 | 714元 | 材料費1000元 (可帶回含甲蟲飼養盒、昆蟲觀察盒、昆蟲標本、實驗材料及學習手冊) | |
8 | 史萊姆魔法科學社 | 1~5 | 15~25 | 朱音 | 1 | 714元 | 材料費1000元(可帶回液體能源鐘、晶奇寶貝、5種不同功能史萊姆、實驗材料及學習手冊) |
※1.各班報名未達15人不開班,每班額滿為止。
2.相關課程內容得視學生情況及場地因素進行調整。
七、報名時間
(一)自113年5月22日(三)中午12:00起至113年5月26日(日) 晚上11:59截止進行線上報名。請務必詳閱簡章及謹慎審視報名資料,線上報名資料家長及學生可在於時間內自行上網更改。
(二)暑期育樂營依時間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八、退費基準:
(一)於確定開班日5月31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確定開班後至未逾上課總時(節)數1/3,而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始,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1/3、未達2/3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四)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2/3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或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而致放假停課(依市府公告為準),依未辦理之節數,於活動結束退還費用或減收。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子女若有重大疾病或特殊身心狀況,請務必於報名表上說明,如有隱瞞或疏忽致意外發生,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三)凡申請參加本活動經錄取後未如期繳費,經校方限期催繳後仍未繳費者,取消其參加資格。
(四) 家長應自行負責學生放學安全照護,如逾11:30未接回學生經學校通知超過2次以上者,本校得逕行通知退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五)為維護課程品質及參加學生共同權益,若於上課期間有違規行為(如:欺凌、偷竊、打架等妨礙教學活動之行為) ,本校得逕行通知退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六)請詳閱簡章各條內容,報名後即表示同意本簡章之所有規定。
十、本招生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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