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個案訪視與見習:
(1) A單位應於新進個案管理人員到職1週內,辦理個案管理人員職前訓練(含組織單位介 紹、個案管理人員職責、長照服務申請及輸送流程、給付支付基準說明、區域資源盤 點情形…等)。
(2) 新進個案管理人員完成上述職前訓練後,填寫本報名表,以便安排案例實作學習。
(3) 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須配合至本處分站安排案例實作,指導人員由本處指派,指導 人員與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共同至案家訪視至少4案,其中由指導人員執行個案失能評估,並示範如何與案主或家屬討論及擬定照顧計畫之技巧1案,另由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實際討論及擬定3案(其中1案須為複評案件)。
(4) 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擬訂照顧計畫之案例,須為未曾主責給社整中心之案件。
2.照顧計畫擬定:
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於指導人員輔導下,於照顧管理資訊系統完成照顧計畫,並經指導人員簽審通過案例3案。
3.個案考評:
(1) 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從簽審通過3案中挑選1案,且須於案例實作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最遲06月07日下班前)完成個案報告(附件2)交指導人員審閱。
(2) 指導人員需協助指導個案報告撰寫內容,並填寫訓練評值與回饋表(附件3)給予評值,於案例實作期滿後8個工作日(06月13下班前)將「個案報告」、「訓練評值與回饋表」繳交本處業務承辦人丁小姐(a252078@oa.pthg.gov.tw)。
(3) 本處將另外安排個案考評會議,社整中心個案管理人員需進行個案簡報,並接受考評委員指導,考評分數須達70分以上,始能取得完訓證明。
本梯次案例實作期間為05月20日~5月31日
個案考評日期預計19日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