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年級新生課後照顧班意願調查表
壹、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參、實施日期:預計自113年8月30日(星期五)起至114年1月16日(星期四)(暫定)止。
年 級 | 課後照顧班班別與上課時間 | 預估學費 | 預估 冷氣費 | 預估餐費 | 備 註 | |
一年級新生 | A班 | 週一、三、四、五 12:00至16:00 | 9,137元 | 將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最新規定 按照使用時段計費。 冷氣開放使用時間依照校方規定。 | 3,960元 | (1)8/30(五)開學日當日開課。 (2)9/17(二)中秋節停課一天。 (3)10/10(四)國慶日停課一天。 (4)114/1/1(三)元旦停課一天。 (5)113/1/17(五)結業式當天無 課後班。 (6)請家長準時接送孩子。 A班16:00隨全校統一放學。 B班17:40統一大門放學。 C班18:30統一大門放學。
※開課日、結業式及學費為 預估,確切開課日期及繳費金額請以開課通知單、繳費單為準※ |
B班 | 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7:40 週二16:00至17:40 | 14,818元 | ||||
C班 | 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8:30 週二16:00至18:30 | 17,658元 |
肆、課程規範:
一、上課方式:1.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本課後班為團體班教學,無法一對一教學,若學生無法獨立完成作業或個人需求
需特殊照顧,敬請家長考慮更適合的課後安置方式。
二、上課時間:1.配合學校作息,國定假日及校慶、運動會停課。
2.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均依照新北市政府公告是否上課,不另行電話/訊息通知停課。
3.學期間戶外教育日、期中及期末評量日,課後照顧班皆照常上課。
三、課程規定:1.課後班視同學校正式課程,參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若違反校規,屢勸不聽
或出席率未達70%者,得予以退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權益及上課品質。
2.學生使用行動載具請依照規定申請,且只得於放學後聯絡家長使用,家長若上課途中
有需提早接送或連絡學生等需求請訊息/電聯行政老師協助轉達。
伍、補助申請:
1.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
及第四類情況特殊之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須自行負擔午餐費)
2.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需經審查是否符合資格及補助金額)
申請者須同時具備下列①和②兩條件,或領有弱勢兒少證明(請注意效期:2024/12/31)。
①經濟弱勢證明:
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須備112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證明或社會局核發文件。
②教養弱勢證明:
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申請第四類之學生請將上述資料備妥,於113年5月31日(五)16:00前交至學務處課後班行政老
師。
※若證件不全、逾期或未繳交,身分別將以自費生認定,無法申請補助。屆時將會影響到錄取資格,請家長留意。※
報名辦法請參考簡章背面說明
陸、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113年5月14日 (二)20:00開放線上報名。
報名截止日為113年5月26日(日)23:59,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法:使用手機掃描簡章下方QR-Code或電腦輸入網址:https://reurl.cc/r95vW1進行「線上
報名」。
3.錄取規定:(1)依線上系統送出報名表之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建議家長保留系統確認信或留存畫面紀錄以免爭議)
※表單填寫完成之後,會收到完成報名的回覆信件,報名成功不代表已經錄取。
(2)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規定: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三類學生得以優先,
其它事項依「新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3)編班以每班15~25人為原則。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不同年級
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
4.公告名單:錄取公告名單預計於7月初公告丹鳳國小校網首頁,屆時請家長留意。
5.候補規定:(1)期限內報名但未錄取之學生列為候補名單(依報名時間序排列)未在期限內報名學生將排列
在期限內報名之後補學生後。
(2)如報名期間內報名人數已額滿則不受理未在期限內報名之學生候補申請。
(3)後補學生需待有人退出才可依序遞補,繳費單發放後將停止候補作業不另行通知。
(4)報名後取消又再報名者,將列入候補名單最末。
6.收費說明:(1)收費方式: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最新規定辦理收費。參加課後班之學生:午餐可
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中央餐廚,費用按學期計,開課後另開立繳費單。(含學費、餐費及
冷氣費)。
(2)退費說明:中途退出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
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
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學費收費同樣
按照三分之一區段收費。)
(學生參加社團、校外才藝班、請假或其他因素減少上課者,無法另行減收或退費。)
柒、注意事項:
1.請家長詳細閱讀簡章說明,審慎考慮後進行報名,若報名後,無法參加課程,請於開課前(113/8/30)
另行告知以利進行銷單作業、通知候補學生,勿影響其他學生權益、佔取開課名額。
2.若影響開課結果,則請家長負擔部分費用,並將記名,下次報名課後照顧班概不錄取。
3.編班依照學生報名時間依序分班,師資依照校方安排,開課後無法選擇轉班或參加指定教師班級。
4.課後班每位學生回家作業份量與學習狀況不同,老師會盡力指導學生,若有部分作業需要帶回去完成,
還請家長體諒並協助指導孩子。
5.為確保學生放學後安全,請家長務必於課後班放學時間(A班 16:00,B班17:40,C班18:30)準時前
往校門接送放學或妥善安排學生返家,以免學生滯留校外,衍生安全疑慮。
若有任何課程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10:30至17:30電洽2903-5355分機129
加入LINE ID: @961fdpjt 聯絡學務處課後班行政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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