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為提升長照特約單位之照顧服務員服務身心障礙者相關知能,接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後,以增加支領長照2.0給付支付額度,始得照顧失能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特辦理此課程。
二、依據:依據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107年11月1日衛授家字第1070707942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四、辦理時間:
1. 113年5月3日(五),下午17時30分至20時30分。
2. 113年5月4日(六),上午8時30分至17時30分。
3. 113年5月10日(五),下午17時30分至20時30分。
4. 113年5月11日(六),上午8時30分至16時。
五、辦理地點:基隆市信義區義幸里013鄰信一路57號3樓。
六、人員資格:已完成長照認證之照顧服務人員。
七、研習證明:參訓人員應全程參與課程訓練,共計20小時,始能發給完訓證明書,課程結束後由本市社會處發放證明。
八、此課程繼續教育學分申請中:由本府逕向衛生福利部認可22處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認可單位申請長照繼續教育積分。九、訓練費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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